EthanTs wrote:紐約市數年前已規定新...(恕刪) 你跟19樓分享的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後座都是採用滑門,臺灣小黃好像不能使用滑門來當小黃,我還沒看過馬自達5拿來當作小黃的,滑門對於乘客好下車,也適合臺灣,因為這樣就不用怕突然開車門使機車騎士撞上受傷了。
第一該檢討的是法官(縱放大部分肇禍駕駛人,撞了也不用賠多少)),第二是駕駛人本身不重視他人的生命,當然如版主所言車輛本身的安全規範也很重要,無知的部分記者及警察,你們不應該動不動就說視線死角來替肇事者脫罪(他案)。
https://news.ftv.com.tw/news/detail/2017717S07M1民視新聞說有繫安全帶。其他新聞台沒看到。melody3156 wrote:乘客有綁安全帶嗎?乘...(恕刪)
benny950 wrote:人不是被夾死的,跟車子剛性有什麼關係?從照片看,車子側面凹陷沒有很嚴重。這是被大貨車撞的,撞成這樣不算丟臉。新聞提到致命傷是頭部外傷或是頸椎受傷,若有側氣簾保護可以大幅降低傷害。在這例子裡,氣囊遠比加強剛性重要。 看了這麼多棟只有這樓是正解圖片中那台希望號側面凹陷程度只能算還好沒有有側氣簾保護撞擊力道會直接反應給乘客包含頭部撞擊玻璃、玻璃飛濺車內以及頸椎受傷但是沒有用啦,還是會有一堆人宣導安全車很高價買不起所以只能買60幾萬的鐵打
曹達魚 wrote:第一該檢討的是法官(...(恕刪) 說真的,小黃安全性差是一回事,發財車安全性也更差,再加上若公司不重視輪胎是否胎紋夠,那就很恐怖,我看臺灣發財車輪胎寬度實在有夠細,別跟我說沒超載,一超載絕對超過輪胎的負載,這起事件環環相扣,政府要搞捷運,不如先搞車輛安全性,這個比捷運蓋好的速度來的快,捷運正式動工蔡英文早就下台了,對於車輛該有的安全性法規與審核等等,這些事情都能在她任期內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