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不能把要不要負造責綁在超速上,應該釐清肇事主因和次因這樣才會比較清楚是不是要負擔責任。超速一旦肇事,是絕對要吃罰單的。對於整體事故或許只佔了10%,或者更多也更少,但不算是主因,但對於樓主一直糾結在超速問題,實在有點不妥。三寶是四處、每個國家都會有的,遇到了就是注定的。
反正就是會遇到一群超速都該死的人砲我,我說的很清楚,超速是違規,該罰就罰,但絕不一定會是車禍的原因!誰邏輯有問題?駕駛觀念才是車禍最主要因素,我說的例子,對方要負七成責任,照理他三寶行為應該要負全部責任,我朋友超速也才超一點點,搞不好他自己都有超速,但是我朋友卻還要因為超速負三成?拜託看仔細再回我好嗎?不要看到超速就一堆人跳出來!至於超速被吊扣車子,我要說的也是為什麼不懲罰吊扣行為人的駕照?有人申訴過了,就算借別人開也要吊扣,什麼道理?那天公務人員訂出租房子給別人作為犯罪場所,房子要查封也是合理的喔?
車子出借朋友超速同樣案例http://news.tvbs.com.tw/local/517659覺得不合理, 找立委修法.==我贊成有一種情況, 超速不應該是原因, 那就是對方闖紅燈, 綠燈或黃燈方大部分情況應無罪,除非綠燈或黃燈方超速很多, 且撞上因前方車太多, 綠燈無法及時過路口而變闖紅燈的車輛的確很多超速情況非肇事主因, 但不能說百分百都無責
如果三寶是騎機車的,你朋友會更無奈即使你朋友被三寶撞,又被冠上30%肇責那恭喜你朋友還要被以刑逼民,不但自己要塗牛屎還要被三寶機車騎士海薛一筆在台灣開車要小心,速限多少就照速限開吧要超過速限,出事後就要承擔風險即使是速限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