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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該取消紅黃牌


diken0955 wrote:
判定:樓主欠缺正確...(恕刪)





真的 會說出這種言論的

這就跟狗吠火車一樣

最好會為了樓主的一句話就取消

你當那些騎紅黃上下班的都是塑膠的就對了

你能開車上班 我就不能騎車上班嗎?

我就是每天騎黃牌羊通勤的啦

他就是我的生財工具 你憑什麼剝奪

高速公路是大家繳稅蓋的 不是屬於某一部分人專用的

一樣都有繳稅 你的車能跑時速一百 我的機車也能時速一百 為何你能上 我不能上? 憑什麼?

重機再怎麼撞你 你人都不太會怎樣 還是 你喜歡卡車 遊覽車來撞你?

用腦好好想一想 什麼才是安全的

重機騎是要怎麼騎是他家的事 不會危害你的人身安全

你開小客車在路上跑 真正會對你造成危害的是大客 大貨 還有小客 懂嗎?


取消嘴砲 眼紅重機的發言不是更好
重機上國道 會怕撞死人的(故意逼車的 算謀殺未遂 保險不賠) 保險買高一點 就好了
jean3760 wrote:
別在那裏燃料稅燃料...(恕刪)


燃料使用費?燃料稅?

下面這是網路上孤狗來的

-------------
汽車燃料使用「費」是規費而非稅捐,
係由各縣市監理機關發單徵收,
所以非屬於國稅或地方稅。

汽車燃料使用「費」與使用牌照「稅」的徵收機關是不同的,
燃料費是依據公路法第27條規定徵收,所收費用係作為公路養護、修理與安全管理之用,性質是屬於規費而非稅捐,
而使用牌照稅係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6條規定徵收,所收稅款屬縣(市)稅,由縣市政府統籌運用。

公路法第27條規定:
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其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百分之二十五。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及分配辦法,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定之;其有關市區道路部分之分配比例,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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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收到的單據上當然是寫著[燃料使用費]
那燃料使用更多.等於行駛的里程就越多.那不該多繳費嗎?為何不隨油徵收就好?
假設一台小轎車2000CC 一年行駛約1萬公里.另一台小發財車同樣2000CC 一年行駛10萬公里
你覺得這兩台車的燃料使用費用在公路法27條的養護內容上.你覺的合理?使用里程差了10倍.卻只繳了同樣的費用.不覺得很不公平嗎?
使用者付費多用者付更多費才是公平合理的!





最後我要說.要取消紅黃牌我也不反對
但是提出這句話的我建議你去跟政府機關說.請台灣退出WTO.並立刻停止150CC以上排氣量的機車生產/發照/販售.所有非國產的進口汽機車重新課以重稅.最好翻個10倍以上.包含進口遊覽車底盤引擎.或3.5T以上貨車.聯結車車頭的進口都一起重課
然後現有路上150CC以上機車最好也加一樣的重稅(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然後跟汽車一樣5年以上每年定檢.如果車輛有任何非原廠零件或者配件.限期改善.期限內如沒改善並將車輛沒入銷毀.
這樣更能抵制進口車對國內造成的衝擊不是很好嗎?
twgeek wrote:
事實上重機是不可能上...(恕刪)

外勞表示台灣真落後,原來這個地方機車不能上高速公路,
害的我好幾位外勞都騎上去才知道不行喔


人的素質決定交通狀況,影片證明駕駛決定一切。

twgeek wrote:
事實上重機是不可能上...(恕刪)


好棒好有想法的發言未來的交通部長94你了94狂
黎夜 wrote:
好棒好有想法的發言未...(恕刪)


開放檢舉獎金就好嚕,保證每個上路的紅黃牌,汽車 通通乖的像什麼一樣,誰都可以上高速公路,其實要是開放檢舉獎金,連125上都沒問題,看看誰要和荷包過不去

要是還是有人不怕,半年內有違規紀錄者,加重得連續處罰

看看上一次高速公路可以收集到多少紅單 顆顆
真的, 不管幾輪,用路人道德及觀念太低落,才是無法進步的關鍵
林老師哩 wrote:
人的素質決定交通狀況...(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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