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亂停、亂鑽直接吊牌三年
執行三年後應該三寶都差不多退場了
再來討論重機上國道
shizukaman wrote:
我是覺得主要是肇事後的付出成本增加
考量一下幾個狀況,
1,沒保持安全距離撞前車,前方如果是轎車,頂多把他撞屁股凹陷賠錢了事
如果前方是重機對方撞倒人被旁邊車道高速車輾過
2,後車是重機車本身沒保持安全距離,撞上前車,人彈飛出去被旁邊高速車輾過
3,重車輪胎爆胎失控,被旁或後高速車輾過
4,重車熄火,路中停車沒有放置三角錐,被後方汽車車主追撞
5,重車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或打方向燈變換車道,被旁邊疏忽車主追撞
6,轎車打方向燈或未打方向燈突然變換車道,旁邊重車騎士,疏忽撞上被旁高速車輾過
7,重車高速行駛碰到掉落異物自摔,被旁高速汽車輾過
不管是汽車駕駛過失,重機騎士過失,臨時發生意外事故
在以前車對車的情況下,基本上很大的比例是車子本身損傷
只要不是高速撞擊,基本上人員不會有太大傷害,車主只要依肇事責任
對汽車財損進行賠償,
但如果機車在高速公路不管擦撞,自摔,失控,追撞等等
即使鄰近汽車車速已減至二十公里左右都會對無法控制滑出方向的機車即駕駛
造成輾壓人身死亡的憾事,如此在賠償上就不是幾十萬可以了事
因此讓汽車駕駛們備感壓力,排斥的原因吧!
不過生死有命,真的輪到你回去你也躲不了吧!
臭臉王 wrote:
那小弟會認為現在要...(恕刪)
嚴格執法才有用啦,台灣人最會考試了...
難道現在路上的駕駛人已經忘記考過"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雙白線禁止變換車道"、"紅線禁止臨時停車"
我相信都記得,只是不願意遵守而已!
RX78NT12003 wrote:
我是汽車駕駛人
對重機上國道無感
因為我當他是汽車
會保持適當安全距離
如果前面有狀況發生
有足夠安全距離就有足夠反應時間
但部份駕駛人對安全距離無感吧
所以車距拉短造成反應不足
或駕駛本身對於突發狀況的反應速度慢
結果就是連假國道一日上百起事故發生
而反對重機上國道的就是怕事故........
事故原因很多種
如果單純是汽車駕駛人違規成性
怕自己違規造成事故.......
這不是反對的理由
至於非自己因素間接造成
那是要看審判者是如何判定的
還整天拿應注意未注意???
所有案例都是應注意未注意??
你應該很年輕,所以很少看過兩輪之間的暴頭。也一定很保持安全距離,所以天天被人造口業而不自知,或者天天造成別人違規超你車的優良駕駛,你是對的,錯的都是別人,你是最好的優良駕駛員,有句名言:當所有人都是錯的,你是否有勇氣做對?你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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