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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HS怎麼說重機

8924132 wrote:
人們看到飛機出事,

...

而104年,台灣有約9萬輛重機
A1+A2約2000件,36人生故

(恕刪)


請問是吃到交通部 及國道警察局的口水了嗎?

居然也學會開始瞎掰數據了, 要掰也要動動腦好嗎.


y20070122 wrote:
重機上國道OK啊,為了幾顆老鼠屎就禁止人家的權利也不對!
但是...
重機鑽車縫怎罰?
任意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怎罰?
未保持安全車距怎罰?
任意逼車怎罰?
民眾是否有檢舉權利?
還有那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刑法第14條,
重機衝出來我反應時間只有0.幾秒,
最好我能來得及閃避,此法不改,
不要跟我講重機上國道!

還好你不是法官, 不然就慘了...
刑法第14條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早就有很多判例, 不能注意都判無罪了, 資訊記得要更新阿!
一堆人危險、風險傻傻分不清我也是醉了
在交通上面,體積質量越大的車輛越容易造成他人的傷害
所以我會說汽車是「低風險高危險性」的交通工具

而摩托車正好恰恰相反,屬於「低危險高風險性」的載具
相信各位應該很少看到摩托車騎士撞死汽車駕駛的新聞吧
但汽車駕駛雙黃線迴轉、逆向行駛、闖紅燈、酒駕卻常常造成騎士的傷亡
一樣都是駕駛人,體積、質量越大者所能造成的傷害遠比一輛200kg左右的摩托車要大得多

國外的交安廣告也大多是偏向「安全駕駛、注意摩托車騎士與行人」的主題在拍攝
原因在於他們對與兩輪、四輪共存於道路上有不同於台灣的認知


kendeng wrote:
我不反對重機上高速...(恕刪)


其實你覺的很危險不敢說沒有,但你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要上封閉型道路有多安全!
你要不要尋求一位車友載你上封閉型道路看看,我在板橋!
如果你也在附近我可以載你走走!
因為用想的不是真實的情形,用行動代替嘴炮!
車友大多很nice,歡迎你來約!
邏輯真的很特別

知道是三寶和酒駕肇事比較多

怎麼不會是想改善三寶和酒肇的肇事


反而拿來當禁止的原因呢?

有人會因捷運有人拿刀亂捅就禁止帶刀上捷運嗎?
沒有!
只有規範帶刀具必需的包裝和保護


並不是說不反對就可以講些似是而非的東西

這跟記者在那疑似東疑似西的在那帶風向沒什麼差別
emj7077 wrote:


不用扯IIHS資...(恕刪)

怎麼不看呢?這是美國資料。
在爭取重機上高速時卻說要比照歐美。

現在是講重機為什麼要提鋁罐車?
國產車是另一個議題:

公共電視 國產車安全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5182556
latw wrote:
還好你不是法官, 不...(恕刪)


問題很多恐龍法官還是援用此一法條作為判決啊~~~

造成本來無罪無過失的到最後都有責任,只因為死者為大!

所以現在開車、騎車都盡量讓那些三寶,

汽車額外裝盲點偵測跟前後行車紀錄器,

機車也裝前後行車紀錄器,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為的就是"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證明自己的清白!

對於不敢面對事實的人,我無話可說... 對於事實反駁到底的人,請繼續口水...
sanlan wrote: 邏輯真的很特別

知道是三寶和酒駕肇事比較多

怎麼不會是想改善三寶和酒肇的肇事


反而拿來當禁止的原因呢?

有人會因捷運有人拿刀亂捅就禁止帶刀上捷運嗎?
沒有!
只有規範帶刀具必需的包裝和保護


並不是說不反對就可以講些似是而非的東西

這跟記者在那疑似東疑似西的在那帶風向沒什麼差別
.(恕刪)



可以阿,那酒駕和三寶解決了就開放,我贊成。
台北廚餘 wrote:



那為什麼不禁止...(恕刪)



國道本來就不能讓行人走了.....

如果上高速還遇到酒駕我也醉了。

用機車扯上IIHS 在畫上安全,道路安全還是建立在安駕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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