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閃路邊違停的車不小心騎到禁行機車的車道,被好几個人同時拍到,也會收到很多張罰單嗎?

林桑(小林) wrote:
根本模糊焦點......
放權給民眾你們確定是正確????
你還不懂今天的改裝法.....你行車記錄器都可以罰
我今天在旁邊拍個照就可以挑你的堆毛病(我針對的是這個問題)
誰跟你扯併排停車那中明確的違規
1.改裝法不夠明確
2.又給民眾去檢舉
唉~~算了這島真的瘋了!!!自私只想到自己!!!
今天在法沒講清楚前....就給民眾亂抓!!!你覺得對喔???......(恕刪)
Paul5555 wrote:
請問若不小心違規了,A路過拍照檢舉,過一會B路過拍照檢舉,N路過拍照檢舉,這樣會收到N張的罰單嗎?
騎車閃路邊違停的車不小心騎到禁行機車的車道,被好几個人同時拍到,也會收到很多張罰單嗎?...(恕刪)
jimmy1234530 wrote:
警方要臨檢
照相機要照相
都是得在前方立牌子告知
就算是拖吊車
按照規定也是得鳴喇叭告知要拖吊
(雖然目前大都忽略這個程序)
那麼
民眾要檢舉之前
是否也應該要向前車有表明檢舉之意
或者在自車上有(錄影監視檢舉中)等明顯標示
並在檢舉時同時出示
方可成立呢
若不然
則是否有"只許百姓放火不許州官點燈"的疑慮呢
)




shaulenlen wrote:
所以考駕照時你都沒學到紅線不能停車,併排不能停車是嗎?
那你駕照到底是怎麼來的?
自己都知道不對的事還在那硬凹
你要不要把駕照還給監理所算了

mark0826 wrote:
標準遊走法律邊緣的...(恕刪)
mark0826 wrote:
如果警察沒有先做比對(我猜是會),是有可能
但是.....當事人是可以申訴的...(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