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議員"汪志冰"提交通違規檢舉人"實名制"

https://www.facebook.com/tcc9105/?fref=ts

還是做了好幾屆的議員...
看了質詢我也是醉了~~

杯子蛋糕70 wrote:
質詢影片以上影片可...(恕刪)


你如果沒有檢舉過也可以開檢舉網頁看看,違規屬實就可以匿名檢舉且不用打電話地址,但是通常承辦員警都會幫四輪脫罪,我不知道各縣市是否都要強制打地址電話之類的,有人說打假的那是不對的,只會被退案
台灣還要重北輕南多久???
檢舉量暴增不是嚴懲違規的人
而是檢討檢舉人
這邏輯是哪學來的?
邏輯
世界第一



杯子蛋糕70 wrote: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量暴增了10%
噪音車檢舉都實名制了
環保居相關檢舉都是實名的

交通違規檢舉也沒差啊
不過名字應該可以每次亂填一個字,如有人打電話來罵,看他罵哪個名字,就知道哪個案件被洩漏出去的了
台灣的民代幾乎都是 接受違規者的陳情 然後修理開單積極的警局
台灣從來就沒有一個民代敢訓斥違規者
台灣要成為真正的法治社會 ,還差的遠咧
要解決問題,最快的方式就是解決問題的人

這議員真的是這句話最好的代言人

不去想辨法處理那些違規的人,竟然要去處理提報的人

A辣愛怕跑 wrote:
台灣的民代幾乎都是 接受違規者的陳情 然後修理開單積極的警局


北市二十幾年前還有議員抽單吧

外縣市是法院認證歐

議員幫抽紅單二審仍無罪| 蘋果日報

檢方查出,林武忠從二○○六年起,以宣傳車廣播等方式宣稱可代民處理罰單,並由服務處三名助理接受請託,將資料傳真給高市交通大隊長秘書陳博文,陳再轉交逕行舉發中心前後任承辦人潘珍玉、張智鑫找出違規照片並銷毀,使三十八件違規車主免繳罰款共六萬餘元,其中含林武忠自家車輛罰單。

她臉書影片最後有說,她常常違規被檢舉。
會提出這種神邏輯不意外,這種人還當選好幾屆民代。

杯子蛋糕70 wrote:
質詢影片

以上影片可以看到汪志冰在質詢時認為,台北市的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量暴增了10%
覺得樣提倡檢舉人只能用真實姓名與資料,才能受理檢舉

另外影片中可以看到議員一直問說,會不會有惡意檢舉等情況
問題是惡意檢舉裁決所或者警察都不會真的開罰啊...鬼鬼

議員上去質詢台之前,真的有做好功課?

實名制可以,但是要嚴懲公布檢舉人個資的人才可以,不然以後誰敢檢舉?

----------------

題外話,檢舉數量暴增怎麼不檢討是民眾交通法治觀念落後、駕照太好考...
這麼會怕惡意檢舉,怎麼不怕警察惡意攔查"疑似"改裝車?大笑大笑大笑...(恕刪)

有阿
我都是用真實姓名電話地址才檢舉的阿
因為檢舉案太多
所以承辦員警都會一一確認

姓名...掛號信件確認
電話...打電話確認
地址...掛號信件確認
都正確

他才願意幫人家開單呢


yan49516 wrote:
大概是政府準備發檢舉獎金了,不實名怎麼發獎金。..(恕刪)

現在就有獎金了
一件一百萬
賺的笑呵呵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