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090501 wrote:終於有人講良心話了檢舉根本就是增加警察工作負擔警察也是人有人替警察著想嗎?檢舉的人根本就是自私的代表! 打你臉來囉。民眾檢舉節約警力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長吳燕山說,熱心民眾提供違規檢舉資料,大幅減輕警察人員執法的負荷,執法力量從有形化為無形,達到全民監督的功效,讓違規駕駛人不敢心存僥倖,因此降低國道事故發生率,「全民柯南」受惠的是全體駕駛人。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91800
Johnny_depp wrote:偶覺得應該從根源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樣才是真正的替警察及所有用路人著想.......(恕刪) 應該廢除紅線 廢除紅綠燈 廢除速限 廢除交通號誌...甚至該廢除刑法 廢除民法 廢除憲法...這樣才能減輕警察與法官與眾多執法者的負擔~
Johnny_depp wrote:兄臺的高見非常英...(恕刪) 感謝大大的賞識假如有一個人檢舉他人75張有成立的罰單那這個人被他人檢舉成立時應該課這張罰單7.5倍罰款這不是要民眾互相報復而是一種認證 你自己不違規你才有立場檢舉別人的認證才不會變成檢舉魔自己道德很高一樣 檢舉魔只是想欺負別人而已不得意的人也不該把檢舉當成發洩管道
真是無言又是一堆不是政府的錯就是警察的錯不然就是檢舉人的錯怎麼都不是違規者的錯好今天政府學新加坡好好管制車輛讓道路能負荷正常的量每個人要繳高額稅金是不是又一堆人出來喊搶錢自私的人永遠不知檢討只有等到違規影響的自己權益才會大聲嚷嚷
如果沒違規不會有一下狀況1.造成別人交通不變2.檢舉人為了交通順暢檢舉3.警察不會為了違規辛苦開單或審查頂多壞處就是國庫沒有收入怎麼不想想違規造成別人的麻煩?根本是自私的人啊john090501 wrote:終於有人講良心話了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