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rr wrote:
汽車鑽車縫版
交通警察如果覺得沒關係,應該建議交通部修正此路段為特定時段可以行走路肩
這樣就沒有適法的問題
只是01汽車都只會炮轟重機鑽車縫,沒人管汽車鑽車縫
只能說開車的人比騎重機的人自私
這就跟賣改裝品的人沒有違規
但只要上路就或許是違規一樣的概念
政府沒有給一個"明確"的方向
造就成一種什麼都不是的狀態
併排下閘道,大家都很有默契,右轉就靠右,直走就靠左
這樣的狀態下如果沒有"影響"到任何人
並且可以紓解交通,政府沒有立法說可行
但到了特定的人眼中就變成違規?
是因為政府說不能併排而違規?還是因為沒有立法說可以走?
搞得選邊走的人看直走卡在中間的不爽
走在中間的人不爽選邊的人
最終我還是要說
違規請讓警察執法,讓警察處理
不要什麼都想要檢舉造成警察的負擔或原本"默許"的行為直接變成行或不行
真的要檢舉就請去檢舉併排停車,闖紅燈,酒駕,違規迴轉好了
這是嚴重且會影響用路人的權益的事,誰遇到了都討厭
不要去找這種不嚴重影響交通的事好嗎?
趴趴吳 wrote:
這就跟賣改裝品的人...(恕刪)
NONONO~
按照01對重機的標準來看,如果你說的是重機,
管你是不是被太陽曬被引擎烤到快死了,
你就是那一鍋老鼠屎,你做了十惡不赦、不可原諒的違規,
竟然讓開車的駕駛感覺不爽,可能是因為車太大鑽不過去,
這一定要拍下來PO到01接受公審外加檢舉警政署,
不忘酸一句一下是機車一下是汽車、
這樣還想上國道等等才行。
話說回來,這張照片確確實實是違規了,
最低消3000元起,不過因為是汽車,所以沒關係,這樓蓋不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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