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有關高速公路內車道之法律與行政規則的規範沿革--先有管制規則後有處罰條例

fanrien wrote:
阿瓜 這很難懂的,對你來講當然很神奇啊

對啊 你做可以 別人做不行
這種雙重標準神邏輯當然只有神一般的fanrien能理解呀

fanrien wrote:
那又如何呢??人家...(恕刪)


如果因為你在一台你說的龜車面前急減速,龜車失控,
並且波及其他車輛,然後你告訴檢察官上面的說法,
那麼檢察官可能會認為你是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
或是公共危險。

對於別人財產與生命的尊重,不能因為你對於他人行為
評價而有改變,假設你知道這樣做會造成別人死亡或傷害
的可能,就是對因果有認識,或者這樣的結果發生並不會違反
你的本意,也就是說你認為即便這樣,你也要讓它發生,因為
你要用這樣的方式教訓龜車,那麼可能整個事情會是你的錯而不是那台龜車。

龜車本身的行為或許有因果關係,但是她對於發生並沒有故意。
因為整個結果是妳刻意造成的,所以如果真的發生危險,那這是你必須
承擔的責任。

你只要認識到有這個可能,並且認為就算發生也是你的意思,你就是故意的。


一般龜車,也許真的開得很慢,但不是突然減速,跟你這邊說的,開到前面

擋在他前面在法律評價是不一樣的。你這樣的行為其實是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條第1項第3或4款規定,這裡罰的會比堵塞車流更為嚴重。
顯然法律的評價,你這樣的行為是更危險的。

龜車並沒有突然減速,他是一直很慢,跟你的行為是不一樣的。
我一開始就知道一定有人會引導成我急煞( 長期戰龜車,好像說來說去都一樣呵呵呵呵 )
我哪句話說到我急減速???請你截圖謝謝
後面的我就不回了,立論就錯了

而且照你的說法,龜車根本無敵了
只有龜車可以在大家面前慢
任何人都不能比龜車慢

啊,除非龜車遇到更龜的車,哈哈哈

knightcsf wrote:
如果因為你在一台你說的龜車面前急減速,龜車失控,
呵呵呵
繼續亂沒差啊,反正我身體力行!!

陳阿瓜~ wrote:
原來減速20秒不會造成後面塞車 不是你說的啊
那難道前面是鬼說的?



腦補啊~~這詞我喜歡

陳阿瓜~ wrote:
你何時看到我說我會一路占用內車道了?
還是你是腦補想像一哥?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呀



來~~給你

陳阿瓜~ wrote:
也就是怕有人利用此「超車道」三個字大做文章
因此才又立了但書「於不堵塞行車時可以最高速限行駛」
而堵塞定義為何? 達到最高速限即不構成堵塞

可惜還是有人看不懂但書 也看不懂國道警察解釋
將8-1-3主文無限上綱成擋到就要讓
永遠也不能理解「內側車道為超車/最高速限用」這幾個字

DeLighted wrote:
先釐清前因後果,今天危險的因子是無法預測方向的變換車道超車,那今天快車需鑽到外側車道超車的主因是什麼? 就是因為內側有慢車嘛,建立起慢車讓出內車道的規則,讓超車變換車道變成有規則可循,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擋來擋去,內側車道跟中線比慢,併排擋翻天,後頭的想走又一直被擋住,只好往外鑽,這樣當然就能安全的多,你提的幾個問號老實講都是為辯而辯,國外早已有研究指出慢車就是塞車主因,而且有拍成淺顯易懂的影片放在youtube,建議你多看看再來發言
一直秀出這種水平,又不論前因後果胡亂反駁,真的只是把這個可以讓台灣交通水準成長的機會淪為你個人的口水戰而已,想釣魚也是可以了,你都被拖到湖底去快溺死了,真的不要再來貽笑大方了

還是有時空錯亂的人 不知道自己是身在何時何處
在台灣開車就是依照台灣法規 無論「國外」有什麼理論研究
如果這些理論研究套在台灣會有成效 何樂而不為?
高公局為何不改法規? 這些研究在台灣可不可行? 改了交通會順早改了

另外你的慢車定義又是什麼? 時速低於N? 擋到就是?
你們每個人對於慢車定義都不同 難怪能生出一堆爭議

說穿了 要別人讓道 就是自己想開 就是為了自己開的爽
不要說的多崇高:「可以讓台灣交通水準成長的機會淪為個人口水戰」
說穿了你認為會有效率也只是你認為 無任何數據當基礎
沒有數據 有理論又有何用? 無厘頭亂套一通罷了

法規一直都很清楚 沒有什麼矛盾點
是有心之人自己多做文章 胡亂解讀 那當然各種矛盾產生
要別人看什麼國外youtube影片
你還不如自己先把台灣國道警察講了什麼讀好讀懂
再來說別人口水戰、胡亂反駁也不遲
國道警察的解讀與法規本身一直都是相輔相成 沒有什麼矛盾不矛盾的
大私現在應該很得意…他製造出對立的文化了

fanrien wrote:
我一開始就知道一定...(恕刪)


沒有就好,只是提醒你不要做違規的事情啊。

不過我很好奇,如果有個人因為你們前面兩輛車這樣,
所以他認為你們兩個是故意的,所以也想讓你們嚐嚐龜車的
滋味也到前面擋著你,那麼你會怎麼辦?

只是好奇而已,因為如果你也遇到這樣的人,你是在後面閃他大燈
還是會怎麼應對呢?

gtommmmm wrote:
大私現在應該很得意...(恕刪)


其實在這段影片出現前,這裡早就好多這種討論了。
我記得104年就我就有參與討論了,對立也不是這時候
產生的。

但是大家對於法規,大家都一直有個錯誤的認知,
認為允許車輛在內車道作超車以外的行駛,是不合
處罰條例的規定,是交通部不守法,這點是一方的有力論點,
現在應該會回歸到,法律應該怎麼規定以及
要不要表速誤差,是不是要讓車的問題。

不過這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情了。
我會讓後面的的車看到我前面有龜車
所以基本上不存在這種問題

噢,如果我真的遇到,我會找外線超車讓他們玩
因為我知道起因就是龜車
同仇敵愾啊

開著速限+9已經不知道從中線超掉多少台內側龜車了
八成都是路隊長,前方遼闊
後面也只有兩種選擇,要馬自己找機會在速限內變換去中外線
要馬跟在後面一路龜
這種狀況已經太多人分享了,所謂的一波一波的車陣

你慢就去中外線開啊,何苦一路佔用內側不讓GPS速限+9開??

我一路上偶爾也會遇到GPS速限+9的車
我超不過他,但我還是中線空就回中線,少數對方會回,大部分是不會,用最高速占用內線
這樣雖然不好,不過至少發揮了高速公路的效率,也能擋住"真正"一直超速的垃圾
而不是龜車駕駛們所謂的"超速"

knightcsf wrote:
沒有就好,只是提醒你不要做違規的事情啊。

不過我很好奇,如果有個人因為你們前面兩輛車這樣,
所以他認為你們兩個是故意的,所以也想讓你們嚐嚐龜車的
滋味也到前面擋著你,那麼你會怎麼辦?

只是好奇而已,因為如果你也遇到這樣的人,你是在後面閃他大燈
還是會怎麼應對呢?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