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鈴草 wrote:
感覺樓主好像第一天來臺灣
這些問題不過是臺灣的日常罷了
警察的業務不是只有取締違停,也不是因為違停熱點離派出所很近就很會取締
連少年郎都可以到派出所門口放炮嗆聲了
這年代警察沒被居民公幹就好了
但,以上不代表違停是對的
看到就打110報案,警察一定會到現場
或是像別樓網友提到的
拍照檢舉了
臺灣人的劣根性
多罰幾次就不敢了。
...(恕刪)
商業區
天天自己上傳檢舉
頂多改善五~七成
住宅區
天天自己上傳檢舉
可以改善九成以上~全清
不檢舉
講一堆
都沒用
嵐夜 wrote:
先來看看地圖及街景
...(恕刪)
五組 wrote:
親愛的嵐夜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6年4月27日在mobile01論壇反映暖暖區暖暖街併排停車情形,本分局說明如下:
(一)經查暖暖街違規停車105年全年度舉發1165件,併排停車舉發490件,
本(106)年1-4月,已舉發548件,較105年1-4月同期舉發149件,
增加399件,另併排停車部份,本(106)年1-4月已舉發251件,較
105年1-4月同期舉發88件,增加163件,將責由轄區暖暖派出所持
續加強巡查取締,以維暖暖地區交通安全順暢。
(二)鑑於交通違規常於短時間內發生,警力因需兼顧轄區全般治安交通及緊
急救護事宜致無法隨時發現違規並及時排除,尚請諒解,倘您發現再有
占用道路違規情事,請您撥打110或暖暖派出駐所02-24572331電話報
案,俾利派員查處,感謝您關心警政並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article>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第五組
yu0556 wrote:
通常看到的違停,是一條路上有零星幾台,還能忍。
但這案例已經是全區了,整排了,當作是應該的了,這不是魔人不魔人的問題了。
說自己不違停喔?
家有車位,公司也有,曾經為了吃午飯,找了二小時的停車格,停好車後,目標餐廳已經休息。
別人接小孩走路二分鐘還免費,我走路二十分鐘還被政府開停車費。
操作一分鐘的提款機,我還必須加上十幾分找車位時間。
這麼潔癖,我依然有違停的時候,但人一定在車上,且沒熄火。畢竟有的紅線劃的太離譜,沒擋到什麼也劃紅。
偉大嗎?一點也不。就是付不起被拖吊的兩f千多而已。...(恕刪)
五組 wrote:
親愛的嵐夜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6年4月27日在mobile01論壇反映暖暖區暖暖街併排停車情形,本分局說明如下:
(一) 經查暖暖街違規停車105年全年度舉發1165件,併排停車舉發490件,
本(106)年1-4月,已舉發548件,較105年1-4月同期舉發149件,
增加399件,另併排停車部份,本(106)年1-4月已舉發251件,較
105年1-4月同期舉發88件,增加163件,將責由轄區暖暖派出所持
續加強巡查取締,以維暖暖地區交通安全順暢。
(二)鑑於交通違規常於短時間內發生,警力因需兼顧轄區全般治安交通及緊
急救護事宜致無法隨時發現違規並及時排除,尚請諒解,倘您發現再有
占用道路違規情事,請您撥打110或暖暖派出駐所02-24572331電話報
案,俾利派員查處,感謝您關心警政並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第五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