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妹 wrote:
真的,你的說法跟我家人說法一樣,通常受傷的不論對錯,都會理直氣壯,甚至獅子大開口,家人也是覺得由保險理賠就好了,免得事後生出更多事端。而對錯已經沒那麼重要了,是嗎@@"
你的保單能保障你的是民事庭法官白紙黑字判賠的金額,保險公司在保單限額內,
保險公司會乖乖給付,服從判決結果,沒有第二句話.
如果只是你與對方直接協商,你必須要有保險公司人員參與.
我只想提醒你一下,就算你有保險,就算保險賠上限很高,假設是100萬好了.
並不是對方開價要4.2萬元,保險公司就一定會理賠.
如果保險公司不認同對方的開價,保險公司也可能認定你的責任只須賠2萬,
它就僅僅會付2萬. 如果你不想跑法院,想息事寧人,你得自掏腰包補足差額.
至於所謂的議員助理,也僅僅是做個選民服務.
對方可以找選區議員助理,難道你的選區沒有議員可找嗎?
這些民代只是做服務,幫忙雙方協調而已.
如果真的把事情送進法院給法官判,這些議員能進得了法院說上一句話嗎?
對方沒工作,有時間和你耗
但你這邊呢?
很多會獅子大開口的人,拚得也就是這些了
今天他要你4萬2,估計也是精算過的,這數字即便灌過水,差距頂多也就折半
而你要爭這錢的話,就要花上你自己的時間…,以及人脈(對方都找議員了,你沒有政治靠山,拚得贏對方?)
那麼現在有兩個關鍵點:
1.先和你的保險員詢問,4萬2他們能否全部出險,不能的話他們能否再派人去談?
2.砍到最後如果你仍有自付額,那你是否願意認賠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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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重點是:不要再去和對方有太多接觸,接下來請保險公司全權處理(除非你信不過他們…),因為對方明顯有人會算、會看風向,代表今天這4萬2你若自己傻傻上門說OK,他們也許就會改口『再觀察』,然後改天重算出個42萬…
基本上這種花3K的東西~只是拿到比較有法律效力的鑑定!
鑑定出來的責任~9成都跟初判一樣...不要期望太大!
有時候你會想說我幹嘛花這3K來申請一張給對方有利的證據!
除非你在開會當天~能夠再提供一次行車記錄器給車鑑會!
再詳細說明說當天狀況~
但我可以跟你說~光轉彎未禮讓直行~就算你只有1%肇責!
對方老大不爽告上過失傷害!
低消2個月起跳~一天1K來算~你被告上就要繳5~6萬易科罰金!!
這是給國庫的~不是給對方的~接下來就是面對對方的民事賠償~
舉凡車損~復健~其他等財物損失~精神損失!
在你還未跟對方談賠償時後~你就要先繳一筆6萬罰金給政府~
你也可以老大不爽被獅子大開口~寧願給政府也不要給對方~
但相對的~你接下來就是面臨2年民事訴訟~這時候就看法官怎麼判了~
如果對方在此提出更多證據~比如復健不順~要開刀!做核磁共振等等~
如果政府罰金不繳~也不和解...那只能乖乖吃牢飯了!!
就我了解~最少蹲50天~自己衡量~
42K在我經驗裡~算是很好解決...有人說了~不要跟對方私底下太多接觸!
建議你趕快申請車鑑~提出更有利的證據~但是結果出來還是跟初判無太多差異
42K賠償真的必須考慮~因為你2年光花時間精力跑法院~就不只4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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