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奕兒612 wrote:
這函釋有問題啦 以前就討論過了
三車道以上路段 機車只能騎靠外側的兩個車道
不能騎內線 又要如何合法使用內線左轉?
交通部99.09.10.交路字第0990047060號函
本 文:
主旨:關於貴署函為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及其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
規定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署99年 8月 5日警署交字第0990120679號函。
二、查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 1項及第 2項規定,前係應貴
署認為應明確道路行車相關標誌、標線供用路人遵守所為之修正
,依現行上開條文規定,有關同向三車道以上路段如未設置禁行
機車或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時,係得由內側車道逕行左轉,並無
法規疑義,自不生來函所敘有關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於無
標誌或標線時,可否排除第99條第2 項第 1款及引用第 102條左
轉規定之爭議議題,合先說明。
一般直行的時候是要騎外側的兩個車道沒錯
但是左轉彎的時候是例外
嘛,這個在現在來講差不多是無效的解釋就是了
現在3線道道路幾乎都會有禁行機車&兩段轉標誌....
parislike8 wrote:
禁制標誌、標線,是屬於負面表列,亦即除了禁止的範圍外都可以使用,跟所謂的無標誌或標線者是兩回事,切勿混淆。
你也不用再辯說三快車道只能行駛右邊兩線,台北市去年已解除44條路段的禁行機車,其中不乏三車道的路段,自然沒有所謂只能在右二車道的疑慮。
函釋、實務都已經很清楚明瞭,就別再宣傳錯誤觀念自我矮化了。
你講的禁行機車等...就是有標誌或標線者 當然跟無標誌或標線者是兩回事 沒人在混淆啊
還是你要說無任何禁制標誌標線就是哪道都可以騎?
那99-1的無標誌或標線者做何解釋?這條是寫心酸的?
再來
規定機車可不可行駛哪個車道不一定都是負面表列耶 不一定都是禁止如何如何...還有遵行...
台北市把禁行機車標線塗銷開放機車行駛本來就跟法條的無標誌或標線者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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