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剛上來發言,也不曉得冒犯了誰,隨遭移除,實在有夠衰。稍事修改後再貼一次,免得先前的辛苦打字付諸流水。‧‧‧馬3車主顯然的是在跟人飆車,故遇到紅燈時要煞停不易,乾脆直接闖過。快到下個路口時,號誌連動,剛好紅燈變綠燈,車主遂狂踩油門直往前衝。此刻的他,眼睛的視角非常的小,只能看到自己前方以及左邊一個車道暨右邊慢車道,完全無視於左邊出現的違規騎士。而那個騎士,自認是神風特攻隊,直把紅燈當成綠燈看,衝鋒陷陣,視死如歸。
雖然機車闖紅燈是不對也很危險 但是馬3你也不能因為機車闖紅燈就把他給撞死了中線一排車都剛起步而且速度也很慢 就看到馬3之前路口高速闖紅燈到這個路口又不減速直接高速衝過去兩個不怕死的碰在一起就會有一邊要死人的機車闖紅燈會被撞死汽車闖紅燈會撞死人大家看到這個死亡車禍要有警惕 小心騎車跟開車呀
cinnamon coffee wrote:哪一條法律條文說,竟...(恕刪) 很明顯的這則新聞就是經過路口沒減速更不用說已超速的後果你覺得這需要法規規定嗎?法規也沒說開車不能犁田阿,但10個駕駛有11個在正常情況下不會開到田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