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ne790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那天...(恕刪)
據我瞭解, A車與B車都有賠償責任, 除非是B車是在等紅燈, A車從後面直接撞上才可能完全免責, 至於賠償比例, 通常都交給保險公司來處理!!
有可能是樓主說要A車全賠, A車有點不爽, 事情才會變的這麼複雜!!
stone790 wrote:
我重機保了一堆責任險,財損,對方體傷,乘客險,駕駛險
就是不能保自己的車體險(車箱應該算車體嗎?),遇到這種鳥事
我保險觀念很重,自己的車該保得都會去保,不然跟汽車一樣丟給保險處理就好了
浪費一堆時間等交通隊的初判表,到最後還是要去鑑定...真的是可以廢掉這項服務了
stone790 wrote:
可以使用司法院...(恕刪)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聯合服務中心
本大隊於86年11月3日成立「聯合服務中心」,落實組織改造,推動企業化經營,將原分散於本大 隊各樓層的大貨車通行證申請、違規申訴、車禍案件處理及計程車執業登記各項業務集中於一樓聯合服務中心,設置9個櫃台服務市民同胞,並將本大隊多項為民服務業務予以簡化,提供市民同胞迅速、便捷的服務,提升行政效率,展現政府簡政便民效益。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 ~ 17:00(中午不休息)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
致電告知要如何申請對方資料以利提出民事告訴
cman4434 wrote:
據我瞭解, A車與B車都有賠償責任, 除非是B車是在等紅燈, A車從後面直接撞上才可能完全免責, 至於賠償比例, 通常都交給保險公司來處理!!
有可能是樓主說要A車全賠, A車有點不爽, 事情才會變的這麼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