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糗了就要說阿~~硬凹不會熬成婆!!
紅燈~~前後輪都越線就是闖紅燈了!! 你加上左轉~~開你紅燈左轉剛好而已!!
不要用自己的想解讀法規了啦!! 這種邏輯真的很好笑!!

建議你別再騎身分證了~~~台灣駕照很好考了~~ 別怕!!
不過.........有了駕照後~~你還是一個寶



ait12345 wrote:機車市區內是最快的移動工具,台灣法規規定必須跟最慢的車擠在慢車道
我是騎機車騎在彰美...(恕刪)
並面對路邊停車的雞腿換駕照駕駛
台灣交通法規是過去威權時代訂製的是否還適用?(以前的大官,從來不騎機車,定的法規當然都是以汽車為最先路權)
是否讓機車可以開設一條專用的內車道,讓機車不用受到路邊停車和公車的威脅?
讓機車走內車道,免於兩段式左轉的麻煩?
馬路使用人 汽車 機車 使用比例 2:8 (最多交通資源給少數人)
道路面積的 汽車 機車 使用比例 8:2 (造成塞車是少數人造成的)
(看起來荒唐,卻是最實際的辦法,日本亦是如此,並開放機車上高速公路)
像這樣的建議,如何讓訂製法規的人聽見?
王永慶:賺一塊錢,不是賺一塊錢;存一塊錢,才是賺一塊錢。我:存的不是我的錢,能花到的才是我自己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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