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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道逼車問題 內有影片

怎麼有那麼多人眛著良心講話,就不怕遭受報應?那台車連切兩個車道,而且在前面沒車的情況下沒給後車安全距離並且急速切入(差點甩尾),這是正常的超車方式還是惡意??要教訓占用車道鬧出人命怎麼辦?我也遇過要下交流道時被人急切緊急的情況下除了煞車很難保持冷靜不轉方向盤,可能是abs的關係加上我轉小小的所以沒失控.

extreme-dx wrote:

因為台灣有一條奇怪的法規叫

因注意而未注意

台灣何時有【因注意而未注意】這條?
在哪部法規裡?
同事過年前國一南下166km開內側106km被開罰單 因內側行駛時速未超達110km。
要開內側真的麻煩時速可保持115-118km之間.真的別造成有急事需開快的人困擾啊..
真厲害,後車在高速公路發生180次大旋轉
居然如此淡定
只發出輕輕的嬌嗲兩聲:「啊~~」和「歐~~」
除此之外
都沒有任何聲音或咒罵聲
真的很有教養
非常有內涵
才會長時間低速占用內車道~
ps:GoSafe318號稱夜視之王,錄起來效果似乎不差~意外的發現~~

JOE7316 wrote:
同事過年前國一南下166km開內側106km被開罰單 因內側行駛時速未超達110km。...(恕刪)




t3629655 wrote:
1. 公共危險罪2...(恕刪)


贊同!前車白目亂煞車,煞不住就直接撞上去,至少前車跑不掉,
如今自己去撞牆,有可能自己要『塗牛屎』了!
垃圾行為,自以為很行?後方真的連環車禍出人命,再來哭著陪家產。

fannfelix wrote:
到底是車爛還是駕駛技術太爛(恕刪)


駕駛技術太爛.....
Genes3705 wrote:
1.內車道為超車道...(恕刪)

這己是逼車,違反交通法規
在高速公路遇到緊急狀況就是抓緊方向盤並剎車再進行碰撞準備最安全
但一定要有行車記錄器
基本上超車的整個動作,並沒有很突然,可以說是慢慢的超到你前面,

這事主會不會技術太爛啦,爛到不想同情,

如果那台車有行車記錄器,證明前面有異物所以才刹車,

公共危險免了,因果撞車因素也没了,只剩你自己操控不當,那就真的活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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