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vin919 wrote:
再見了 uber !
記得把我的帳號資料刪除。...(恕刪)
天知道你是否真的刪除得了...
(FB以前在系統端其實也是沒在刪的,理由是:『相信使用者會再回來的...』)
lfjadsflk wrote:
google play的情況不同!
是郝龍斌市長求APP軟體「無條件」適用七天鑑賞期,
google受不了才關閉台灣區app商城幾年的~
(現在台灣區是開張狀態)
說實在話,商城軟體實在沒道理「無條件」適用七天鑑賞期~
tea_king wrote:
是啊,從事運輸業卻只想登記是資訊服務業。
如果UBER能登記運輸業,我相信政府一定十分歡迎。
至於UBER為何打死都不登記運輸業,我想大家應該都猜得出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