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希恩 wrote:
以前我通常都是檢舉...(恕刪)
檢舉前提不外忽情理法
第一張很明顯就是把車停在人行斑馬線上,就依附近停車著車輛的狀況,這個應該是車流量不小的交通要道,不過因為是靜態照片,我無從得知是否為臨停車輛
所以你拿這張照片去舉發,依開罰條件上會被判定舉發失敗
理由應該不排除是臨時停車剛好為靜止狀態被拍照,無法有效舉證
第二張很明顯沒有規劃御貨區,而且停在紅線上,我個人認為舉發這張依常理來說是會成功沒有錯
可是駕駛人在附近,而且有人一投訴就可以開走的狀況下。
我不知道舉發的話會不會成功,這個是我從來沒遇過的情況
依情來說,應該是不會有人想要舉發這種狀況,畢境在沒有御貨區的地方,只能這樣子工作
不然他要怎麼做事呢?
樓主的意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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