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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這種的要放過他嗎

你可以走過去,幫他放個三角錐
對別人好也對他好。

不放,或沒準備
就檢舉吧,如果連這種基本保護別人的方式都沒有
那他也只是個自私自利的人
沒什麼好同情的。
大部分的便利商店或店舖都沒有卸貨區,一旦需要卸貨,車輛臨停就是違規,人人都可檢舉
辛苦人就是因為社會上有你這種人而更辛苦

你要是因為這樣走在路上遇到麻煩,我只會過去跟地上的你自拍兩張

然後順其自然拐進超商買茶葉蛋 一點都不會掙扎
沒錯,社會就你這種人自以為很正義,
妳應該也是站在紅線拍照,


怎麼不檢舉你自己?



基本上不要見獵心喜

版上很少有人會替當事人想想, 再說它會違規是它想的嗎?

政府當初在規劃就壓根沒規畫給貨車卸貨, 逼得這些貨車司機很可憐只能違停

要怪應該怪政府

再說了, 如果這些人不開貨車或是找不到工作, 就會成為社會的問題

台灣這種壓迫式執法實在很不當
陳希恩 wrote:
以前我通常都是檢舉這種的

自以為開個好車就很搖擺隨便停的



但是我剛剛遇到這種的



這個檢舉下去的話
他今天就做白工了
(19:00拍的,他辛苦到現在還沒下班)

好掙扎...



你真的用真名??





陳希恩 wrote:
以前我通常都是檢舉...(恕刪)


第二章圖如果能檢舉以後全台灣都不用做事了, 你知道這種上下貨全台灣同樣擁有這麼小的街道店家有多少嗎..凡是過了頭好事也變壞事..lol 這也能掙扎? 笑死了!

陳希恩 wrote:
以前我通常都是檢舉...(恕刪)

檢舉前提不外忽情理法

第一張很明顯就是把車停在人行斑馬線上,就依附近停車著車輛的狀況,這個應該是車流量不小的交通要道,不過因為是靜態照片,我無從得知是否為臨停車輛
所以你拿這張照片去舉發,依開罰條件上會被判定舉發失敗
理由應該不排除是臨時停車剛好為靜止狀態被拍照,無法有效舉證


第二張很明顯沒有規劃御貨區,而且停在紅線上,我個人認為舉發這張依常理來說是會成功沒有錯
可是駕駛人在附近,而且有人一投訴就可以開走的狀況下。
我不知道舉發的話會不會成功,這個是我從來沒遇過的情況
依情來說,應該是不會有人想要舉發這種狀況,畢境在沒有御貨區的地方,只能這樣子工作
不然他要怎麼做事呢?

樓主的意見是?

陳希恩 wrote:
以前我通常都是檢舉...(恕刪)




照片中的順便
現在還可以做多少瘋狂的事~~~~
很多地方畫的線的確沒考慮實際情況,就跟某些寬敞大馬路速限40一樣瞎。真的都照速限開每天都塞車。支持路邊都不要劃停車格,廣設停車場,然後拿違停罰單補貼停車場停車費。罰單夠多還能免費停有何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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