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事故後,警察將行車紀錄去取走,要回來發現影像損毀

發生事故,記憶卡我不會主動拿出,警察問就說沒有。
事後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時再拿出來用就好....

cdyao wrote:
發生事故,記憶卡我不會主動拿出,警察問就說沒有。
事後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時再拿出來用就好....


我是比較好奇,兩造雙方沒有拿行車紀錄器出來
現場又沒監視器下有一方說謊,筆錄也是那樣做
上法院後另一方將行車紀錄器拿出來,說謊方要負什麼責任?

mko456nji wrote:
如題目所說,家父(...(恕刪)

有一種可能是警察拿去之前就毀損了,記憶卡買太爛會有這種問題。除非你們先看過確認沒問題,交給警察才有問題。

基本上交給警察一定要給複製過的檔案,不可以給原始記憶卡,甚至轉換成大卡,然後設定防寫開關,用膠帶貼住,避免任何手殘行為。
gigimmg wrote:
現場又沒監視器下有一方說謊,筆錄也是那樣做
上法院後另一方將行車紀錄器拿出來,說謊方要負什麼責任?


上次車禍,筆錄上好像有註明,有無行車記錄器影像,這邊寫否,就說了一個謊了。><

我猜說謊可能不會有甚麼責任,畢竟車禍當下,記憶很容易失真。
但是法官做判決時應該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吧(說謊方證詞的可信度等等...)

以上憑空想像,有待專家答覆
肇事該賠就賠,倒怪起警察了,
部分可讀,部分不可讀,明顯自己記憶卡有問題,
肇事影片可讀的話,也許你這一方的責任更明顯。

mko456nji wrote:
昨天去拿發現8G記憶卡裡只有1.5G,檔案也有毀損(1~10,可能3'5'8'9能開)
車子每天都開,不可能沒滿,影像也是重要的那段毀損(內容變0K)
(影像最後一段是警察取走的聲音)
請問警察取走這一點,請問有無過失?
當然有可能是機器異常,但是最後是在警察手上,才有此疑慮


有點好奇,每個檔案建立的日期時間
你父親開的車沒有保弟三人責任險嗎?
弟三人責任險
弟三人責任險
弟三人責任險
弟三人責任險
弟三人責任險
--------------------------------------
01網上汽車糾紛太多了 建議不要省弟三人責任險~

像我朋友弟三人責任險是 200/10000(5人)/50(財損)
真的像你一樣的狀況
本來對方開口30萬賠償金(醫療費用依照實際支出 實支實付)
朋友把所有賠償責任交給保險理賠員處理~

朋友最後一毛錢 都沒出~
保險公司跟對方去好幾次調解 最後5萬和解金
對方醫療支出 依照收據報銷~
--------------------------------------------
朋友這台車一年保單強制+任意 5000有找
隔年續保 保費8000初~(3年沒有折扣價)
所以 第三責任很重要 一定要保~


cdyao wrote:
上次車禍,筆錄上好像有註明,有無行車記錄器影像,這邊寫否,就說了一個謊了。><
我猜說謊可能不會有甚麼責任,畢竟車禍當下,記憶很容易失真。
但是法官做判決時應該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吧(說謊方證詞的可信度等等...)
以上憑空想像,有待專家答覆


但是可以不提供呀@@


peggydoggy wrote:
有一種可能是警察拿去之前就毀損了,記憶卡買太爛會有這種問題。除非你們先看過確認沒問題,交給警察才有問題。
基本上交給警察一定要給複製過的檔案,不可以給原始記憶卡,甚至轉換成大卡,然後設定防寫開關,用膠帶貼住,避免任何手殘行為。


有種可能
撞擊力道大之震動造成寫入錯誤或接觸不良因而讓檔案損毀

真的遇到的話是建議自行先備份紀錄器影片
再轉交警方,這是最保護自己的方法
我想是那警察太菜了,沒有當場看影像才會被這麼說!
上次我車禍時,對方送醫,我去警察局做筆錄,當時警察也問我有沒有行車記錄器
我上車去拔下記憶卡,那個警察當場在電腦播放,結果 很多影像都消失了
當然關鍵畫面還在,這時我就發現 原來我的行車記錄器不太好 卡片也快掛了
幸好 那個警察當場就播給我看了

另外 版主一定是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我的車禍更小,我是左轉,他來A我,但我是轉彎車所以我肇責大

但我什麼也沒去談,保險公司就去談完了,對方外表也看不出什麼傷

但卻被當時的小碎裂物深深的刺進去,外表小傷,內部傷口很大

休養了一陣子才能去上班,保險公司總共賠了他6萬

保險公司也是會東扣西扣的都願意賠這麼多





gigimmg wrote:
但是可以不提供呀@@



gigimmg wrote:
有種可能
撞擊力道大之震動造成寫入錯誤或接觸不良因而讓檔案損毀


還有某牌記錄器常發生的,電池已經無蓄電能力,
車禍當下如果有意無意馬上熄火,最後一個檔案因為來不及寫入關檔,可能就隨之損毀了。

另外記錄器沒關機就拔卡也會造成毀損。

跟大大建議一樣,記錄器的檔案先回家備份,最好實際看過對自己有利再給吧。
我覺得記錄器檔案,頂多讓員警稍微同情你,筆錄技術性作好看一點~~

真正有實際大用途還是要打官司才會用到吧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