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的發電機其發電功率是固定的,不管你有沒有開車頭燈它都是用同樣的功率在發電,一般設計上其功率都是會大於電瓶回充+車電消耗,多餘沒用到沒回充的也是浪費掉。所以開大燈跟環保哪有什麼關係?再者,這樣的設計反而是少了大燈開關,如果車商以此為漲價理由那是車商無良,跟政策也沒有關係。
paralink wrote:這我就不懂了,既然...(恕刪) 是啊, 我也不太懂, 我也被驗車員說要貼起來, 問了後回答: 自己裝是"裝置品".....,這個訂定標準真是太奇怪了?? 難道舊車為了行車安全, 不能自己裝晝行燈, 難道自己拿個手電筒放在中控台上??
比較好奇為何不全面實施,而要分成那麼多種類分開實施2017/1/1 以後製造車輛,包含上述所述之所有車輛統一實施且大多車廠都已經有生產這樣式的車輛,並不會構成生產上的問題至於法令,連政府官員都說參考國外行之有年那也不用研擬太多,照抄就好為何不統一實施另外商用車一直在國外都是安全法規執行的先行者因為好管理及可以強行要求可是到了台灣往往都是最後被要求或是法令限制之外這點真的很奇怪
kc1025a wrote:美國也在2013標配要有側氣囊歐盟也在2014年要求標配要有ESP和AEB並要求2018年出廠要有自動緊急呼叫系統這些怎麼不跟??我不介意參考國外數據 但數據是在什麼情況測試?而不是只參考說開大燈有降低車禍發生率我會這麼說因為我不覺得在白天大馬路上開車燈對我有什麼幫助還不如把考照難度加強,讓三寶少在路上,並嚴格執行會讓想酒駕者會怕到不敢嘗試的處份對我行車上還比較安全 你以為政府不想做嗎?想想政治生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