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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70226)國道高速公路 內側車道 要開多少速度較合理??


shotia wrote:
被開單是因為超速,...(恕刪)

不要亂說,超車道沒車是可以用最高時速行駛的

樓主3000算便宜了,我被拍到148,要繳3500......

茉莉奶茶 wrote:
前幾天中午 收到了...(恕刪)


如果法律能上修 我絕得內側限速提高到130比較好
版主是新手喔!!

內側是高速行駛的(慢車要禮讓)

高速行駛不代表可以超速

內側規定110 是指如果超過110 在有"測速"的地方就會被拍

如果沒測速的路段你飆到多少都無所謂,不要撞車就好

不然大家幹嘛要去買GPS測速這種東西

3~4千塊的測速讓你不用繳罰單~這很划得來!!

如果你不長跑高速公路就開中道穩穩開也就無須GPS..只要你的大腳
超速後發生車禍你是100%全責

無論什麼原因
我來安慰一下樓主

你這種危險的超速駕駛才罰三千

我朋友走路肩被罰四千

但他走的不是高速公路上的路肩

而是竹科的一段聯絡道

只是那段剛好是高速公路局管的

所以罰則比照高速公路

這樣有安慰到嗎
我也開20年了
你的錶速絕對有130km
110 錶跑120 GPS差不多118 99%安全範圍
有注意到照相機或警車 放一下油門到錶速115km
還沒有被拍過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至少也要300吧,根本就是上古法律
茉莉奶茶 wrote:
前幾天中午 收到了...(恕刪)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屬於超車道(但沒明文規定不能長期占用)

就像台北市的環快接市民大道,有牌子寫要往市民大道請使用右側車道之類的標語
但事實上你只要在虛白線結束前切到右車道都不算違規

基本上就是道德偏向的問題

1.
內側車道本來就是要保持淨空,不要長期占用,也就是說沒錯,盡量不要開內側車道
但實際上你一直佔用內側車道也無法可管,除非你速限低於最低速限(藍牌)
所以現階段都只有勸導標語
除非就是真的碰到塞車,否則內側車道基本上就是空著,對交通流暢才有幫助

2.
超車道歸超車道
高速公路規定最高速限是110(中山高多數路段只有100),就規定而言,你只能以110(+10)的速度以下去超車
超過110(+10)就是吃罰單,除非你能提出證明(例如車上有需要立即急救的傷病患)

以三線道為例子,若前方車輛速度110,想超車就是最快只能多他10公里去超
若前車速度121或以上,你又想超他的車,那被拍到吃罰單就是活該,也請放心,中獎的不會只有你一個

沒有什麼內側車道要以多少速度行駛的問題
牌子上寫最高速限多少你就是只能開多少,不管是哪個車道都一樣

結論
茉莉奶茶 wrote:
只是我本人看到大家底下討論
說不要佔用內車道,只能超車用,不能持續佔用
又有網友說
是你自己開太快,110公里而已,自己要超速...


事實上這兩件是分開來的事情
且說的都沒錯

茉莉奶茶 wrote:
但...內車道開110會被幹吧= =...


你不要開個8-90然後又開內車道就好了
保持最高速限110(+10)就好,是怕人家幹什麼?

確實碰到慢車會很幹
就像開個4-50你還要上高架或快速道路那種可以開7-80的地方
超過去之後前面幾乎都沒車,後面會慢完全就是龜車的關係
真的很懷疑到底是開上來幹嘛的,可是又能怎樣
頂多PO個影片博取網友同情圍剿而已啊
本人平常都開中間車道....

內車道常常超不過去....

如果可以用我通常超完就退回中間車道!!

好吧今天讓你開110開內線開太久又吃一張占用超車道.....

我通常是這樣的,中間線或外線太慢低於110走內車道超車換回中間......

如果三線都被佔據開低於限速走內線叭他或閃他大燈.....

自己的荷包自己要去衡量!!不超車就別占用!!

趕時間可能會超速就要有心理準備被開單!!

這跟內線時速多少扯不上關係.....(至少110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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