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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責任歸屬(請專家救救我)


porsche650712 wrote:
請問~難道我的初步...(恕刪)



現場事故圖應該可以分享吧?

不然根本無從得知到底實際情況是怎麼樣,如果是被認定"後車撞前車",三成應該也不算多了!
樓主的敘述是對方轉過來馬上煞停哦
原來你的安全距離是 隔壁的車跨越雙白線馬上煞停 你也要煞得住的距離 長知識了

wvsslin wrote:
如果安全距離夠大 對方轉過來並且完成違規變換車道,還硬要不讓,這樣發生的車禍 不能看成為 後車撞前車嗎?
後車撞前車是你說的
保險公司有那麼佛心
後車撞前車只要三成?
對方保險公司早就要十成了
實際上是對方十成
對方保險公司坑樓主沒保險
硬坳三成 坳成了公司省一筆
沒坳成也沒虧 因為本來就是十成

wvsslin wrote:
如果是被認定"後車撞前車",三成應該也不算多了!
已經跟你說是對方保險公司欺負你沒保險硬要坳你三成
不想付那三成 你只能花三千元申請鑑定
三千夠你保第三人責任險了 還是要保才不會被坑
porsche650712 wrote:
請問~難道我的初步分析沒有人跟我是一樣的嗎?我這種情況應該很常見的,想知道最後結果是如何呢?謝謝!
我現在一定要保險,請問有好的業務員嗎?新東京好像很貴吧?謝謝!
果然你懂我⋯⋯⋯⋯
robin0222 wrote:
樓主的敘述是對方轉過...(恕刪)


應觀眾要求,提供現場圖。我絕對不是來討拍的,而是遇到事情解決事情的態度面對而已。

porsche650712 wrote:
應觀眾要求,提供現...(恕刪)

如果圖沒畫錯

對方看起來不像跨越雙白線就馬上煞停

PO影片來看才能知道真相如何

這沒啥隱私問題
黃色小鸭 wrote:
如果圖沒畫錯對方看...(恕刪)


煞車不用距離嗎?

研究發現,駕駛踩按煞車前,需要 1.5秒至 4秒的反應時間,此反應時間內車輛的行進距離,我們稱之為「反應距離」,在反應時間內,車輛仍以原速度行進,煞車系統還沒有發生作用,因此反應時間愈長,愈無法避免車禍;而踩煞車後,輪胎開始磨擦地面逐漸減速,至車輛完全停止的距離,為「煞車距離」。

反應距離加上煞車距離合稱為煞停反應距離,若車速為 30公里,煞停反應距離只有區區 13公尺,極易煞停; 但車速50公里,煞停反應距離長達28公尺。目前台灣市區行車速限50公里, 並有10公里的取締寬限值, 若車速60公里,煞停反應距離高達36公尺。換言之,依目前法定速限,駕駛如果沒有在36公尺之前發現危機,就會來不及應變而發生車禍。

資料來源
很棒的訊息,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能夠聽到。我能夠接受安全距離的觀念,但安全距離的界定很模糊,保持太長,被人家說是烏龜車妨礙交通。我與前車有二至三個車身,時速40公里,但是對方利用我的安全距離來做他的危險動作,真是很無賴。調解時,一定會要求相關人員回答我,我的安全距離多少是合理的?我很好奇發明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這一位人物,他是如何佐證安全距離保持與否?還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這一位人物,如果大家都注意不就都不會有車禍了嗎?別人不負責任的開車方式或者是謀殺式的開車方式,要如何注意?發明這句話的人他能夠做得到應注意而未注意嗎?真是別人的兒子死不完的心態!
robin0222 wrote:


煞車不用距離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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