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同意機車就是比較不守規矩的這種邏輯
或是因為這樣的推論就剝奪重機的路權
如果有這樣先入為主的觀念
那對不起,不應該只有重機被剝奪路權而是應該廣泛定義所有輕重型機車
除非台灣先立法有汽車的人就不能擁有機車或是不能騎機車
或者全面禁止機車行駛上路包括一般道路
因為"推論"機車就是比較不守規矩
否則這一切都是抹黑及霸凌
路權是路權,跟違規執法是兩件事
如果在法律上重機跟汽車已經認定是同一等級且稅制一樣
那重機就該享有一樣的路權
這世界上不開存在兩套標準也不該如此不公不義
不然台灣就不配叫做法治國家
只有二等或三等國家才會有這種因噎廢食的觀念
況且執法人員本來就該與時俱進, 不能因為現階段管理及執法不易就犧牲人民的權益
d1994830715 K大 wrote:
機車先守法吧什麼廢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