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哥. wrote:雖然近年來不少機車...(恕刪) 這些開車都很愛停機車道 或是愛開慢車道反而快車道都不走 應該是怕快車道有車要左轉 所以都不走 既然不走卻又劃機車禁行我就不知道政府腦袋在裝甚麼了這種狀況 我在復興南北路看了好多次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所有汽機車上路都要依照道路標誌、標線行駛,但地方政府打著地方自治之名,違法忽視中央法令,任意修改道路標線、標誌,你不去怪罪地方政府,反而在批判依照中央法令騎乘的機車騎士?!到底你被開交通罰單時,是依照著中央法令還是地方法令啊?!
我開車也騎車我開車我不反對 機車騎禁行機車但是2線道的內到 不要就好只要鄰近機慢車道的禁行機車都可以太秋的 沒戴安全帽機車騎內線的就檢舉 (七桃人比較會這樣)因為機車很可憐了但我不擠機慢車道 (除非我一直無法回到主線 只能推著前行)這情況下在上下班之交流道比較容易出現要右轉我也不先入設有機慢車的機車道 (共用車道除外)(告示牌指示轉彎車需先入分隔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