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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被告,求大哥大姐的建議

你問問自己是不是違規在先
對方無肇責,只要你簽和解又不要你賠錢
不簽,被告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jtx121 wrote:
在鬼島的車禍都會有...(恕刪)


無造責案例
高速公路前方塞車 本車已完全停止
後方未注意前方狀況 未減速直接撞擊
並波及本車前方車輛 BMW
本人修車 18萬 無造責 對方全陪
而且還須賠那台 BMW
那對方也只能當作是在對於你行為的一種宣告。重點是燈號,如果無法判定雙方的責任,那就互賠呀,你還可以加告對方過失傷害,不是嗎?同樣的也可以告訴對方要和解,醫藥費復健費用修車費都一起來依比例付擔,不然就法院見,不是嗎?

ECHO YEN wrote:
想來這邊請教大哥大...
他說“我不需負任何金錢,只要簽和解書,不簽就提告,可以以這句話告他恐嚇嗎”?
(恕刪)
過去不執著,未來不妄想,現在不分別
li0519 內容請看清楚喔 當事人骨折 對方是破皮
初判書顯示他目前無肇責行為,而你該檢討不要再危險駕駛了~~


ECHO YEN wrote:
想來這邊請教大哥大...(恕刪)
其實這就是為何要實施兩段式左轉的用意了

ECHO YEN wrote:
想來這邊請教大哥大姐意見

小弟一次行駛中,因以為要待轉而沒有內側車道左轉,
剛起步時被後方來車,車速過快撞到,
小弟手骨折車殼幾乎全損,對方破皮 車前殼小損到。
筆錄期間,對方表示“我不需負任何金錢,只要簽和解書,不簽就提告”,
但當時傷勢還尚未明瞭,而我手臂無法動彈,長輩也堅持不簽,
他就立刻筆錄且提告。

過了兩個月收到筆錄通知單,
初判書顯示他目前無肇責行為,(我方將之後上車禍鑑定)
跟當事人談話都有良好的回應,但他跟親戚好像不是那麼順利,
他親戚表示如果要和解,修機車一萬加上撫慰金兩萬,約三萬元。

小弟只是一個窮大學生,請問該如何筆錄說明,或是與他和解呢?
在法院破皮傷,告傷害還是告得成嗎?
他說“我不需負任何金錢,只要簽和解書,不簽就提告,可以以這句話告他恐嚇嗎”?


以提告來逼和解
這是常見的事
看警方判斷的肇事責任來分吧!!!
假如100%責任在你,不管你車損人損如何,你都得自己吞
勸你還是簽和解書(假如100%責任)

不然跑法院,只是讓你再被檢察官酸一頓!!

ECHO YEN wrote:
想來這邊請教大哥大...(恕刪)


樓主不要簽,在台灣的法律設計,只要受傷就是贏家,至於有你有沒肇責完全沒關系。
你骨折了,就告對方過失傷害,傷害是事實。

uzuki0709 wrote:
li0519 內容...(恕刪)


啊人家就說對方"初判無肇責了"難道還要去跟人家要錢嗎??

你闖紅燈違規被人家撞傷了還要跟人家要醫藥費的邏輯??

HermesParis wrote:
這是大學生的寫的文...(恕刪)


現在的大學生可以一次打這麼多中文字已經不容易了,

不要太苛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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