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馬路成了有錢人的? 是否應推動保險理賠上限!!

亮哥+ wrote:
千萬超跑三成賠300跑不掉.我想很少有人的財損險保這麼高的金額....(恕刪)


保"超額責任險"

我財損才保20萬,但保了超額責任險1千萬(保費約1300)以彌補傷害,財損不足
萬一撞到超跑,最多可理賠1020萬車損

Johnny_depp wrote:
要先廢應注意未注意...(恕刪)


這條真的要廢.. 一直以來我認為這條就是法官用來擺平肇事方盧洨洨的方式之一,這也是台灣沒有公平正義的原因。
chandler0330 wrote:
有錢把超跑開出來,沒錢多買一些保險保障自己也保障別人嗎?


光超跑車主保險沒用,保險公司還是會向肇事車主求償。

沒錢賠的人,要像下面這位大大自己保險才有用。
有個觀念,預算有限的話,賠自己車損乙式丙式等的不用保,賠別人大條的一定要保夠,第三責任險!
修車三萬五萬大多拿得出來,上百萬賠償金額的就一堆人掛點了


paroing wrote:
保"超額責任險"
我財損才保20萬,但保了超額則任險1千萬(保費約1300)以彌補傷害,財損不足
無聊MIS wrote:
怕就不要開車騎車 買超跑有罪嗎,自己不花個幾千塊買超額險的,機車是沒有超額險不過就算撞到超跑應該不會太嚴重


brotherneilss wrote:
別超速,別隨意變換車道,和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這樣你會撞到誰??


還是有可能發生車禍..

一台腳踏車(機車)在市區的雙向雙車道上左右飄移, 你也不能超車去撞到他, 因為算是前後車關係, 所以最保險的方法是, 不管腳踏車(機車)騎得多麼外側多麼慢, 就是不可以同車道超車! 因為難保超車時前車會突然偏移!

但誰忍得住? 而且同車道超越慢車也可以加速車流避免阻塞, 所以要限制腳踏車(機車)的左右偏擺距離? 如何限制? 但限制幾公分都不切實際, 所以超車時發生擦撞就一律是後車的錯?

太多灰色地帶導致車禍判決往往都是與有過失, 並不是乖乖遵守交通規則就一定0肇責..

我覺得千萬跑車都應該要全天候開大燈, 之前有公車司機擦撞黑色賓利, 如果黑色賓利有開燈也許公車司機就能在後照鏡察覺到了..
lexus9528 wrote:

發文者無腦

保險有超額險、一年約3-4000保額
最高理賠可以到千萬


想想看, 對保險業務有多大助益呀!! 引進超跑的動機為何? 但對民眾而言公平嗎?

cman4434 wrote:
...(恕刪)

馬路肯定是有錢人的,
自己開車不小心怪誰

車無端被別人撞..還要自己付錢修車然後明年保費增加自己吸收?
不如車碰車跟強制險一樣..買車時強制投保
吳小胖1229 wrote:
政府強制超過千萬的車,統一車主買高額保險
不管碰撞是誰的責任,統一自已出險維修
我覺得這樣比較好,也保護別人
都有錢買千萬的車了,應該一張保單十萬繳的起吧…
台灣有帝王條款,除非車主像前幾天新聞那個黃色跑車亂開衝去撞人家
不然就算只有一成的肇責都賠不起吧
那這樣好了...為了保障全民和超跑對撞時的財產安全,以及保障超跑車主確實討得到錢,來立法強制全民的責任險多加保一條超額責任險....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