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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把報案人個資告訴肇事者,這樣對嗎?

你有受傷嗎~?
沒受傷 就沒幹嘛

警方給你他個資 是要給你和解用

你有保險 就沒差 可以說 我有保險了 保險公司會跟你處理

這沒甚麼 正常程序


那萬一 我撞到你 警方不能讓我跟你聯絡
那我要怎賠償你?

另外出庭 所以個資都會出來 雙方都知道 地址也是

beviswu wrote:
這應該是交通事故聯...(恕刪)



正解 正解 正解



基本常識 基本常識 基本常識

p_p2003777 wrote:
我只能說你會不會太...(恕刪)

一堆人已經不爽警察很久了,剛好樓主又po這種悚動的標題,當然找到機會先罵警察再說,也不管警察是否違法,這就是臺灣民眾普遍的水準…
交通事故聯絡單
甲乙方姓名,車牌,電話

正常是雙方都會留,不留不行
反正這支電話設黑名單,交由保險處理就好

MXMY wrote:
什麼警察希望你們和...(恕刪)

本日你最中肯+1
要是你是上來抱怨警察不給你對方個資,你一定被一堆人炮。
看幾位朋友的發言,好像警察真的可以給當事人對方的個資。
但我還是有疑問,之前在重車論壇有發生一件車友的重機車牌被別人仿牌,受害的車友到警局報案,但不久當地的警察竟然帶著仿牌的人到車主家找車主「和談」,所以車主「當然」就不計較了。雖然警察帶路是滿誇張的,但重點是這也算是提供對方個資給當事的一方,這難道真的沒問題?
我跟你說,今天只有是發生交通事故,不管事故現場或者離開現場,只要報案都會有事故聯單,但是如果對方是肇逃,當下你堅持要聯彈,還是會給你,但是上面就只有自己的車號,電話,等追到對肇還會通知你過去派出所獲交通隊領取,更新的聯單,ok。
今天如果已經連絡到肇事者也會給他聯單,協商後續理賠事宜,肇事者本來就有義務擔負損害賠償的,給你們雙方連絡電話,毫無疑義。
都有保險了
還跟他如
直接跟他說你打錯電話了
讓對方等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
不是很爽的事情嗎?
回文許多網友似乎認為警方這樣的做法並沒錯。

更新現況:我有跟警局聯絡了,局長承認"疏失",會查清楚給我回覆。

donotask wrote:
我車停紅燈,一輛機...(恕刪)


我記得你也會收到一張報案的單子

上面都有雙方的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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