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的想法~~台灣法律多如牛毛~~重點在於執行法律跟守法觀念,內車道規定不能龜車超完要退出~~還不是一堆龜車我行我素,大型運輸車超速嚴重有真的取締嗎? 這類法規出來都是暫時性的執行然後通知媒體我有開單取締喔!!! 過兩個禮拜就把警車開去樹叢下睡午覺跟划手機去了....,之前不是要取締怠速熄火?現在呢? 這種只會增加民代要關說的頻率,找麻煩而已~
blindshooter wrot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恕刪) 請問如何在高速公路中線都保持高速不減速讓外線車先過?或是確認安全距離?如果還有100公尺以上才到出口,想要從中線切外線 切不出去的時候,要到下一個出口再下去嗎????我真的很好奇,插隊的定義難道是 都不能切就對了??????
sonsin wrote:高速公路低消本來就是三千起跳啊,自己去年就被罰過了= =,所以那裡來的調高?...(恕刪) 以前高速公路沒打方向燈只要1200不用三千0901才調到3000很神奇的我0901出門跑高速三個多小時今天跑高速一個小時大家都會打方向燈了連插隊的車也都會打了好棒棒可見某些人還是很犯賤不重罰不會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