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玩嗎? wrote:重機路權團體的最終主張本來就是黃紅牌上國道,白牌上快速道路啊。更詳細一點解釋就是白牌機車在平面道路等同汽車路權,125cc以上就可上快速道路及快速公路,150cc以上就可以上高速公路。 請問這規矩.....誰訂的壓?依據什麼理由?
citylovecafe wrote:你家附近的阿公阿罵...(恕刪) 這是考照制度問題,應該要把安駕中心的課程直接納入考照內容,所有已持有駕照者必須五念內重考駕照。考的過的繼續騎白牌機車,並享有不受禁行機車級兩段式左轉之路權,125cc已上即可上快速道路。考不過的就降級騎綠牌50cc或電動機車,繼續遵守禁行內側級兩段式左轉之規定。
donovan0426 wrote:請問這規矩.......(恕刪) 基本上是參考國際慣例,由於台灣機車技術是從日本來的,所以是以日本車輛分級為主要參考。所以車輛分級會重新定義,50cc級電動機車為綠牌機車需遵守限行外側車道及兩段式左轉的規定,超過50~150cc是白牌機車,125以上即可行駛快速道路。150cc以上全部掛黃牌,路權不受限制。此外考照制度同時變更,把安駕中心的課程直接納入考照內容,所有已持有駕照者必須五念內重考駕照。汽車駕駛五年內也必須重考新制考照,舊制考照完全廢除。
想想為什麽當年要規定騎車要戴安全帽,只要我遵守交通規則,有戴沒戴都完全不會影響車禍的發生率,有戴沒戴也不會影響其他用路人啊。那為何要強制戴。就是要強制保護人民的生命,降低死亡率。所以,不讓肉包鉄上國道,就是因為政府愛護人民的生命。明白了嗎?不要再說什麼重机上國道很安全,很多人一輩子騎車和開車都沒發生車禍,也很安全啊,那幹嘛規定要戴安全帽要綁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