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文吧.....劇本應該如下:1.先問這罰什麼。2.大家猜錯,答案什麼都有,就是沒有右側超車。3.表示委屈,大家開始爭議。4.最後有人氣憤地說不公就要申訴。5.好溫暖的謝幕~~~~不然~~~罰單上不是就有寫嗎......
tunso1217 wrote:近日在台中進化路被...(恕刪) 遇到這種開路肩、開慢車道的車真的是很不爽,別人乖乖排隊,你以為你很聰明,別人是笨蛋?騎機車已經很痛苦,還要因為這些車被擋住,被逼鑽車縫!要是可以我真的很想拿球棒在路上猛K 這些車子。
Monia wrote:是這條嗎?45條1項04款小弟多年前被檢舉罰過...當時是為了看找門牌號碼所以開在慢車道~ 你的是行駛慢車道,罰款600元樓主說他是右側超車,罰款1200元你的裁罰法條與原PO的不同喔!所以樓主如果真的沒有從慢車道回到混合車道,那就可能被陰了!請問樓主是二分局還是三分局製單的呢?--我看出來了,是進化路與富貴街口,這是第三分局轄區。以我對該區受理警官的瞭解,應該是有整段的錄影看到你回到混合車道才會開右車超車阿!建議樓主可以申訴,看看整段錄影是否真的符合裁罰法條。
m3power343 wrote:結果因為車道上"突然"塞車導致車被卡在那一道(意即本來車都有在走所以開出去 但開出去後前方才突然卡住)這樣被檢舉開在機車道是否會成立 回覆您:如果您持續行走,遇到交叉路口沒有右轉或回到混合車道,那就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