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lee525 wrote:有些人酒駕是習慣,沒出事就一直酒駕。罰錢沒錢人不怕,有錢人也不怕。可否學馬來西亞,可否請立委提案 酒駕抓到一律送殯儀館服務一個月?希望有管道的人,可通知相關立法委員提案立法,把這些酒駕者讓他們去洗屍體,看看會不會有點收斂?!或者我們可以發動連署,要求立委立法? 你是認真的嗎?來看看這兩天立委諸公對於酒駕一事是怎麼說的。(黨籍跟姓名刪了,不然這邊一堆瞎粉)立法委員今天說,外交需非常冷靜的頭腦,請新任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代表謹慎為宜少喝酒,維持頭腦清新;不過,沒誤了什麼事,不需在這時撤換。由此可知,立委諸公的認知是酒駕不是罪,出事了才有罪,所以要怎麼修法?
tsai5059999 wrote:殯葬業對你來說 是懲罰性質的工作嗎??此行業可是中上 收入的行業請搞清楚 不要 異想天開不然為啥要 酒駕的人去做??為啥不讓他去 監獄 不是更快?...(恕刪) 忘了告訴你在美國酒駕就是有機會去太平間或是葬儀社工作為何??就是要讓他們看因為車禍導致的死亡就是要讓他門警惕不要酒駕
tsai5059999 wrote:殯葬業對你來說 是懲罰性質的工作嗎??此行業可是中上 收入的行業請搞清楚 不要 異想天開不然為啥要 酒駕的人去做??為啥不讓他去 監獄 不是更快? 不然哩收入中上那你去做啊看明天會不會被砍死9成9都是黑道把持的還正義的化身哩真是他爸 鋼鐵人早就大義滅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