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路從以前還有龍潭收費站之前,都是四線道,
後來改成最右邊是貨車用進地磅的車道,不過那也在一公里以後。
按照樓主右下角顯示的速度,車速根本不到100km/h,
且超車到也沒有什麼車,何來利用慢車道超車之說?
況且,在台灣開車,不利用外車來超車,乾脆不要上國道好了。
重點,雖然看到前方匣道有車,也看到對方打了方向燈準備切進來,
但,誰會知道對方打了方向燈卻一次切兩個車道?
況且最側車道的前方並沒有車,完全沒有車,
既然前面一台車都沒有,為啥要切到中線車道?
前車突然無預警的檔在我方前面,是要蓄意殺人嗎?
還是要製造假車禍?一定要檢舉!避免讓我遇到,我是說避免貽害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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