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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檢舉等待進入停車場的車輛並排停車嗎?

該檢舉的應該是停在停車場周邊的車
交通法規有規定
停車場周邊道路禁止停車
可以讓進場車輛並排
可見是違規停車造成
wetty wrote:
塞車是第一台車造成的, 後面的是受害者, 所以只能開第一台

併排臨停, 55-4, 罰600元
不服交警指揮, 60-2-21, 罰900元

不過, 我想沒有警察敢開

中計了

跟這些人講法律, 他們硬說你在講道德

講法律:可以檢舉別人, 也會被別人檢舉
講道德:你又不是聖人、憑什麼檢舉我?
(考99分 vs 考0分, 都不是滿分, 憑什麼說我成績差?)...(恕刪)

哈哈哈
真是一針見血

沒有警察敢開這個的單啦
它們只敢勸導驅離
勸完以後
過三五分鐘
全部又繞回來停
這個更好笑
連勸都勸不走
"它們不被勸導驅離"
哈哈哈

一堆人在怕
不知道在怕甚麼
可能自己常常併排臨停在等車位吧
像上面照片那樣

不只排隊進停車場阿
馬路邊的火鍋店小吃街商店街
都是這樣阿
一堆違停

你打110
警察過來趕走
過五分鐘
違停車輛全部繞回來
你再打110
又來趕走
......................以此類推超過五次
接電話的警察就會開始很不耐煩口氣很差

阿真奇怪
你開單告發不就好了?
哈哈

看大家吵成這樣
腦中閃過一個疑問
排隊等停車位的車子 如果不靠邊
直接超慢速行駛在車道上
是不是就不算並排
最後30公尺 我花15分鐘開完甚至更久
就是要等到有車位才願意踩油門
反正我人在車上 車子有在動 是不是沒人可以奈我何?


yanyu_911 wrote:
何來危險 可是你說的喔!


今價賣喔 wrote:
你以為大家都像你一樣開大卡車喔)

沒錯 我曾是職業駕駛(大貨車),不過 我偶而才會提一下,不見得很多人會知道.
你知道?可見得你在01很久了也參與過我的討論串,所以你才知道(我曾是大貨車司機).
但是 你幹嘛換帳號?(06 13才註冊的)有何隱情?...(恕刪)

是阿
如果大家都守規矩開車
何來危險?
偏偏就是有人愛違規嘛
偏偏就是有人愛違停嘛

因為有人違規
所以才會有危險嘛
不是嗎
大哉答就是
你守規矩騎車開車走路也會有危險阿
因為有違規的人會來撞你阿

所以你假設
這些人去繞找停車位會比較危險?
這充其量也是你的自行腦補而已

開車繞找車位"自己守規矩"絕對不危險
危險的是有"其他違規的人"會來撞你

但併排臨停在那邊
絕對是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權利了
對別人造成危險

這邏輯
很難懂嗎?

自己守規矩行駛繞找車位...對別人沒造成危險
併排臨停等停車位等進停車場...對別人造成危險

就這麼簡單而已
真的有那麼難懂嗎?

甚麼隱情?
甚麼換帳號?
早就知道你是大車駕駛了阿
你一直提
誰會不知道?


0108PT牛仔酷 wrote:
看大家吵成這樣
腦中閃過一個疑問
排隊等停車位的車子 如果不靠邊
直接超慢速行駛在車道上
是不是就不算並排
最後30公尺 我花15分鐘開完甚至更久
就是要等到有車位才願意踩油門
反正我人在車上 車子有在動 是不是沒人可以奈我何?...(恕刪)

是的
照它們的說法
你這樣一點都不違規不算違停
因為你人在車上車有在動
就跟那些排隊等車位的人一樣阿

所以你要併排停在路上時
三不五時車子就前後動一下
這樣就不算違停了
停在路中間也行
停在總統府前面也可以

其實很多違停的車子他們也會動的
大概五分鐘十分鐘半小時一小時以後一定會動的
因為它們最後一定要離開嘛
呵呵

交通法規的設立,就是為了不影響交通為原則,而某些為了排隊停車的人,將自己的車臨停在道路上,形成道路上的障礙,致使其他用路人改道行駛,打亂原有的井然有序,這樣子的行為已經與交通法規設立的原意背道而馳。
若停車場周邊有公車停靠區,那麼勢必會更加嚴重影響公車的進出站動線。

今價賣喔 wrote:
是的照它們的說法你這...(恕刪)


我也非常認同

只要沒有交通違規,一定是最安全

這裡指的是重大傷殘或死人

愛違規的就會覺得這句話很礙眼

不用陷於口水之爭

幼稚園沒畢業也可以留言

我都實際錄影檢舉眼前的交通違規

因為檢舉交通違規

也可以讓自己更安全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5年6月27日致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電子郵件,已派員處理,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一、有關檢舉在永和區中興街133巷口常有車輛併排交通違規一案,本案已派員查處,並請轄區中正橋派出所及交通分隊持續加強取締拖吊,以維大眾交通安全。爾後發現所述情形亦可電話報案02-2921-3119與永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聯繫,會立即派員查處。

二、感謝您對於警政、交通工作之支持與建言,倘若有其他需要協助之處,請不吝來電指教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


---------------------我是分隔線-----------------------


永和分局的回信
理論上我會把這個當作官樣文章
實際上意義趨近於0
不過正好在等待回信的過程中
我也有注意到
這裡的並排停車似乎有改善
(雖然剛好這幾天我出門的時間也比較不太正常)

另外也許是因為旁邊工地開始在收尾
所以需要停車的數量有降低
總之
如果並排停車有所緩解
我也就滿意了

我沒有胸部 wrote: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恕刪)

重點最好擺在「因單向只有單車道,等待進入停車場車輛已經明顯阻礙交通,應強制驅離,警察不能說他們不接受驅離就無作為,不聽從警察指示應該開罰單」,
這樣訴求就會很清楚,
用並排停車為訴求恐怕會沒有下文。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也非常認同

只要沒有交通違規,一定是最安全

這裡指的是重大傷殘或死人

愛違規的就會覺得這句話很礙眼

不用陷於口水之爭

幼稚園沒畢業也可以留言

我都實際錄影檢舉眼前的交通違規

因為檢舉交通違規

也可以讓自己更安全
...(恕刪)

非常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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