蝌蚪 wrote:反正我認為的重點就是:不能辨識車牌 ---> 找不到車主找到了車主 ---> 車牌可以被辨識這是個矛盾的無限迴圈恕刪) 我認為不能辨識全部的車牌數字也是可以找到車主的所以也就可以向車主開單嚕這沒什麼好矛盾的
on9558 wrote:我認為不能辨識全部的...(恕刪) 如果不是AB車AB牌 找到車主不難車型已經鎖定只要調附近路口的監視器 輕而易舉啦沒什麼好申訴的除非相片裡的車不是你的車不然早在20多年前 老爸被照過一張正上方的"跨越雙白線"連車號都沒有 還不是寄到家裡來他敢寄來應該都有證據/...(我看過那張照片...唯一證據是我姐的那雙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