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台灣駕照跟國外一樣的方式發,再來跟我扯國外吧
反正沒辦法管理,不會去教育人民
放任三寶無視路權,在路上亂走亂開亂騎
只好就用禁止的方式了
再有路口事故,以後就降到20公里
最後真的,搞不好就通通都給我下來推車
當用路人(不管行人還是駕駛車輛的人)完全不把紅綠燈當一回事,那要紅綠燈幹嘛?
最近常常遇到行人好像沒看到紅綠燈一樣
明明行人紅燈了,還是當作路上車子不存在
就是覺得行人最大,閉著眼睛走你也不能撞到我
還有一堆闖紅燈的車輛闖的理所當然(尤其小屁孩)
為什麼會有這些亂象?
因為恐龍法官的判決結果大部分都在告訴你
路權不重要,誰該走誰該停不重要
你是大車、小車或是行人才重要,速度多少才重要,誰傷的重、誰死了才重要
就算你是綠燈,車子撞到機車,機車撞到行人,就是你沒注意
把人撞死了,一定你就是有問題,就算你是按照交通指示,你也是錯了
真的很想說,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話,路上幹嘛還要有一堆紅綠燈跟交通指示?
大家自己注意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