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江 wrote:
感謝各位版友的意見...
初判表上面有提到僅供參考,非做為訴訟之用
調解會的時候,除各項單據收據外,可以提出精神賠償、無法開店損失嗎?
所以真的要告上法院,必須先自費3000元向鑑定會鑑定嗎?
謝謝各位指教(恕刪)
是...
但有一個問題...你能確定拿的到錢嗎??
先查一下對方名下是否有財產...再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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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江 wrote:
感謝各位版友的意見...
初判表上面有提到僅供參考,非做為訴訟之用
調解會的時候,除各項單據收據外,可以提出精神賠償、無法開店損失嗎?
所以真的要告上法院,必須先自費3000元向鑑定會鑑定嗎?
謝謝各位指教(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