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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類似不肖法官錢建榮之錯誤裁決, 凡本人之檢舉本人皆願出席/出庭作證"

樓主你愛檢舉是你家的事
出庭作證是你要檢舉別人必須付出的責任

錢法官他撤銷檢舉案件是有它的道理
誰規定檢舉一定會成立??
被推翻就罵法官"不肖".真是夠了

tomplua wrote:
樓主你愛檢舉是你家的事
出庭作證是你要檢舉別人必須付出的責任
錢法官他撤銷檢舉案件是有它的道理
誰規定檢舉一定會成立??
被推翻就罵法官"不肖".真是夠了

台灣法院的判決水準如何?

就拿近日過世的十項運動好手古金水先生為例:
1999年的爆炸案, 一審、二審都判有罪, 拖到2011年,更5審,才無罪

再說,免罰,不等於沒違規

參考:警未攔,闖紅燈免罰

「台北地院認定陳女的確闖紅燈...」

jangjyyu wrote:
怪不得馬路上及交通運輸的怪事愈來愈多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812272&p=1

兄弟! 這棟樓的都是檢舉正義魔人

人家善良婦女不過停下來買個麵線, 搞不好家裡有高齡老母及幼小待脯, 還拿到網路上公審, 大家竟然都異口同聲說要檢舉

這真是亂象啊!



我脑子里想到只有一件事,替兄弟把这条腿接上,一个個反對路邊臨時停車也太嚣张了,欺负到兄弟頭上

你的腿就是我的腿,你的腿就是我的命,有道是,江湖本无路,有了腿便有了路

讓我們一起重建自由的道路使用本質!
你願不願意把你的車號也公佈出來, 讓大家看看你是怎麼開車守法的 ?
非常同意這位網友的看法 --

>檢舉達人如果檢舉的是確切且明顯的違規
>真的是檢舉的好(即時自己真的不幸被檢舉也無話可說)
>但警察甚至法官如果把這些真正違規擋下
>不但對於交通現況沒有任何幫助
>反而讓違規者肆無忌憚的橫行
>相對的
>檢舉達人自己是不是常違規
>真的和他有沒有檢舉違規沒有關係
>感謝真正的正義之士
>對混亂的交通盡一份小小的心力
>也希望真正握有公權力的人
>能夠用在對的地方.

檢舉是為了讓心存僥倖的人警惕.
對於守法的人, 根本無視.
影片不能看。
不過既然有事證,
違規應該也是事實,
該裁罰還是要裁罰。
相信大家還是都很痛恨違規的用路人吧
dylan_fjshih wrote:
VIDEO HERE...(恕刪)
你這樣公開別人的車牌號碼
就跟我把你身分證po上來的意思是一樣的...

Best 3C wrote:
你這樣公開別人的車牌...(恕刪)


完全不同喔,車號並不是甚麼需要保密的東西耶
天阿,全臺最認真,瘋狂幫大家釋憲的優質法官,死守地院不願高升的錢法官,我居然有幸看到有人說他不肖法官LOL
莫非是檢舉不成就改公然侮辱嗎?三思 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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