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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車禍,對方老公打過來說要告過失傷害

如果你說的屬實,
可反告他告到脫褲。

畢竟看起來,對方輸的機率很高。
過失傷害跟路權還有肇責無關沒錯

只要你有受傷,你就可以告過失傷害沒錯

提出告訴是很簡單,告不告的成又是另一回事

之前開車被機車追撞,對方膝蓋連血都沒流,頂多紅腫

給我跑去開驗傷單,然後告我過失傷害

結果連法官都沒見到面,檢察官那關就直接不起訴了

對方反而因為100%肇責,賠了我的修車錢

所以最不能相信的人就是說要私下和解的

要和解當場就可以請警察幫你們寫了

自己也去驗傷吧!!!既然對方要這樣玩

順道一提,告過失傷害不請律師的話,一毛錢都不用花

只是要花時間,而且如果他真的告過失傷害

事故檢定也會由檢察官這邊行文監理站作事故檢定

同樣也一毛錢都不用花,自己申請好像要花3000塊

sram wrote:
過失傷害跟路權還有肇責無關?
請問如果真的沒有肇責,他來撞樓主,
或者天上飛下來的車子
對方告過失傷害,哪也很不利吧
PS不太懂,請開示
監視器調不到啦
監視器調不到啦
監視器調不到啦

很重要, 不要亂誤導人可以調閱監視器.

到警局調監視器必須雙方人員都到場同意才能調閱,
就算你是100%無責任也無權調閱, 因為利委們搞了個個資法保障他們自己跟有心人士.

所以很多人說台灣是鬼島, 切記...法律不是保障好人的, 法律面前只看證據, 就算你是大好人/被害人以台灣的法律跟法官水平, 有時真讓人無言以對.

本人經歷過這檔爛事, 我行人綠燈過馬路被闖紅燈機車高速撞上, 被救護車送醫,
警察到醫院問筆錄, 說沒有財損只有民事所以後續發展跟警察無關, 一副你家自己的事,
事後出院到警局調監視器畫面, 就是不讓調堅持必須雙方人員都到場同意才能調閱(個資法),
So, 所有醫療費跟三個月的養傷, 肇事者完全不聞不問, 只能自己吞...因為沒時間跟她搞(對方是女性)

在者協調委員的水平各位無聊時也可以查看看有經歷過的人的一些風評, 有時還真得看運氣的說...

台灣的法律很多時候真讓人覺得是在玩家家酒...殺人, 食安...諸多諸多的判決真讓人無俚頭...殺人犯讀書成績好也可免死@-@
這次女童斷頭案也保證殺人犯有教化可能可免死. 誰上台都一樣, 反正死的是老百姓, 那些上層人士們是天龍國的, 民主選舉不都是有錢有權有勢的人在玩的嗎! 小百姓們還選的超高興啊

PS. 所以有些人私下調到的監視器畫面, 按照個資法, 應該都是觸法的

如果有人可以單方面合法調得到監視器畫面請不吝分享如何辦到以造福被害人.
山路柳村 wrote:
去驗傷到警察局備案...(恕刪)

F80 wrote:
監視器調不到啦監視...(恕刪)


朋友兩個月前才出車禍,也有進警局,最後是私下和解

出事之後警局有調監視器畫面

直接去警局看就可以了,不用雙方在場
他可以告 你也可以。 法院也是要看事實而判。 又不是先告 先贏。
先將驗傷單準備好。 刑警? 喔了解! 我認識誰就可以喬嗎? 好笑!
打去刑警問 這樣可以嗎你就知道。

sram wrote:
過失傷害跟路權還有肇責無關?

再舉一個例子:
無照駕駛也跟路權還有肇責無關。


昨天晚上我載老婆買晚餐回家時,發生車禍,
這條路我是直走,
當時晚上停了很多車
對方從對向鑽車縫轉過來
"我看到後就撞上了"
雙方都是騎機車,"對方有受傷,我也有小擦傷"
.............

1,是你撞對方?是你車頭撞對方車尾或車身嗎?還是車頭對車頭?
2,你是小擦傷,對方受傷比較嚴重?也是擦傷?
傷口無論大小,一定要開傷單。電話換成智慧的加裝錄音軟體,別漏掉每一通對方電話。接下來見招拆招。換你要修車也要賠償了!
讓他告吧

他跨越雙黃線 違規事實

他要贏的機率很小 讓他告吧
我想樓主就是驗傷+車損都要準備好.警方那邊筆錄若有說到對方是跨雙黃線.而且有警方調閱監視器佐證.對方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樓主是在正常道路行駛.對方老公急於私下和解.我想大概是無照或沒保強制險或看您好欺負.警方那兒資料有利於樓主.樓主資料備齊.無關受傷程度.協商有時都是保險業務談.樓主也可說不該出現的地方來撞我.我才要反過來叫你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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