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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看到的 責任歸屬是?


小宸宇 wrote:
講也沒用,原本懶的...(恕刪)
反正不管怎麼說
前車或直行車有著無敵路權,
路權是絕對凌駕在不當駕駛行為之上

不管是前車在甩尾,還是來個大迴旋
又或是像方唐鏡一樣跳進去又跳回來。
阿反正你後車就是沒路權啦 哈哈。

小心這類人只要有路權可能隨時會在路上來個繞八表演。


可當車鑑委員就是用這準則當遊戲規則在玩,

檢察官及法官又依車鑑會的鑑定意見為依據時,

那請問若身為後車的單兵您,該如何自救?

=====================================================

若一般車鑑會的判定內容為肇事原因、肇事主因、肇事次因、無肇事因素。

那麼當一方為肇事原因對上另一方無肇事因素時,則是100:0

一方為肇事主因,對上另一方為肇事次因,則可能為8:2, 7:3或6:4

以此例,雖後車機車駕駛為肇事主因,但只要前車汽車駕駛不是無肇事因素,

代表後車機車駕駛像吃了無敵星星一樣,可以以刑逼民,大玩特玩。


里斯特 wrote:
遠遠看到前車把雙黃線當中心點慢慢開, 特別是大貨車、卡車之類的


才剛說完又來

影片中

是大貨車嗎?

是卡車嗎?

是聯結車嗎?

一般正常車子靠去雙黃線,甚至跨越,不是要左轉或迴轉嗎?

里斯特 wrote:
一般道路,汽、機車併行是一回事, 但超車又是叧外一回事, 不需混為一談.


推這句。
小宸宇 wrote:
一般正常車子靠去雙黃線,甚至跨越,不是要左轉或迴轉嗎?


有經驗的人,還會看車頭、車輪方向,加上本例還有方向燈。

另,前車動向不明,同車道後車請勿恣意超車。

不然,後車負主肇責,真的只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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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若前車為機車騎士,還請加看前機車騎士屁股扭動方向。

上調解還是會已有受傷的人為主啦!
我爸就遇到一樣的事情在多車道上右轉,方向燈也打了很久了,後面的摩托車好像恍神一樣在道路邊緣線外撞上去,上調解後車自知理虧我爸還是給他一個紅包壓壓驚

百慕里 wrote:
看來中原兄要很辛苦的力戰群雄了。

此例的確是同車道前後車關係。

後車負主要肇責。(雖說汽車駕駛的肇責可能不為無肇責,但主肇責仍應歸為後車)

至於,要引用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我只能說,別鬧了。

還有,當在車鑑會親眼看過聽過車鑑委員質問後車當事者,

說:前車動向不明,你還超車??

就知道主肇責為何是在後車了。

後續無法花太多時間爭論,所以會以當觀眾為主。

小宸宇 wrote:
才剛說完又來影片中...(恕刪)

我回別人的文, 你不看清楚, 沒頭沒腦亂說一通, 懂禮貌嗎?
5007382 wrote:
上調解還是會已有受傷的人為主啦!
我爸就遇到一樣的事情在多車道上右轉,方向燈也打了很久了,後面的摩托車好像恍神一樣在道路邊緣線外撞上去,上調解後車自知理虧我爸還是給他一個紅包壓壓驚
這就是台灣『馬路三寶』越來越多的主要原因

因為『帝王條款』: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導致交通違規肇責【不完全】以路權為依據,就算是絕對路權的一方〔例如主幹道直行車輛遇上從巷弄中看都不看鑽出的機車〕,仍有可能因為『帝王條款』而必須背上『肇事次因』也就是部分肇事責任。尤其是遇上『馬路三寶』時,只要對方『以刑逼民』,最後只能按照對方所提出的要求照單全收賠錢了事。因此三寶以後仍會按照自己的方式繼續在馬路上橫衝直撞

觀迎來到鬼島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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