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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默默地拍照、默默地離開?

這樣反而對警察們比較好

若遇到三寶 or 有後山的人
他們一定會當下死罵
給警察他們難堪

所以警察們拍照拍一拍就走人...
個人覺得不會如何
直接照相,也比拖吊便宜了
也幫違規的人省到錢....

守法最重要...
早就覺得莫名其妙,既然要開紅單了,為何還要夾一張違規通知單?
那張單子除了扔掉以外,完全不知道有什麼作用,非常沒必要也不
環保,大部份的交通罰單都沒有違規通知單,我就不知道為什麼取締
違停要多這個步驟,贊成全面取消,不要再浪費紙了,也可加快取締
作業.
當場開單,會有最大的警示作用
清楚知道,這樣是不行
不用過了一個月,才在想,到底是在哪裡被開單
這才是法規的目的

另外,如果沒有辦法做到公平執法
什麼法,都是假的
小市民都可只拍照檢舉,警察如此反而不可,那警察的權力豈不更小,
想也知道這不合情理,

以後A警拍照後就上網交給B警開單,變成通通是民眾檢舉。
真的覺得笑死人耶
說這種話自己都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
都是成年人了還要別人來"糾正"你
才知道你哪裡做錯了?
收到罰單你不就知道你哪裡錯了?
拍照舉發又怎樣
有違規事實就有 沒有就沒有
台灣人就是這個心態
看到你貼的新聞我覺得更可悲
價值觀嚴重偏差
什麼叫在凌晨3點取締很擾民?
你在晚上違規就不叫違規喔?
違規就是違規屁話還一堆
那我是不是白天搶銀行犯法
晚上搶銀行不犯法?
台灣人就是自由過頭了違規還在那邊靠腰
上個月被開了一張違停單,
罰單寄來時看到玻璃上有一張單子的樣子,
但是印象中那天我去開車時卻沒看到這單子,
心想好險我有開走,不然可能會被拍好幾張,
違停被開單我活該,但沒放一張逕行舉發通知,怪怪的。
我停的位置以前從未被開過單,最近好像都會來開了,柯P加油。
逕舉單只是便民措施並非要件,我想大家的意思是這樣,有固然好,沒有也不違程序。
我之前有去台市長信箱檢舉過沒放白單的,後來都有乖乖的放白單了

http://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515&p=6&f=6

Q.請問警察照相舉發違規停車,如果沒有放置白單,被舉發違規停車罰單可否撤銷? 警政署
答覆 (一)為健全逕行舉發違規停車處理流程,提升交通執法品質,避免同一違規停車行為,經不同執勤人員重複舉發,而產生民怨;內政部警政署乃統一製定「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俗稱白單)以資規範,並訂定相關作業應注意事項,俾供執行人員依循;藉由該標示單之置放,使民眾免除因被重複製單(逕行舉發違規停車未逾2小時,不得重複舉發),而須再循救濟途徑之情形。
(二)因上揭標示單非法令規定之表格,僅為標示供執勤人員辨識之用,如執勤員警未依規定放置標示單,依規定將核予行政處分,因標示單對民眾不具拘束力,如違規停車行為屬實者,執勤人員仍須復以「舉發違反道路交通事件通知單」舉發其違規行為。

Selma wrote:
如果現在警政規矩改成不用開單,我建議同時警政署公告一下,免得又有人像我一樣,到處好奇地問。


感覺你就是想要違規違停,又不想繳罰單才需要到處問。

自己想要違規又怕接罰單,才需要到處問有沒有勸導單。

不然不違規,哪需要勸導單和罰單?警察也沒那麼閒,你沒違規還開勸導單給你。

講白一點就是自己違規可以。別人違規是妨礙交通。不然何必到處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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