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大大聲援...為了不讓無賴利用良民息事寧人心態,心存僥倖決定提出告訴,要個公道有打去車隊申訴但車行說會幫我轉達通知,求償部份還是需要去法院提告...感覺沒什麼用...另外我也有發現講手機部份但是畫面沒有很清楚不過我有去舉發,不知受不受理就是...希望可成立接下來準備寫狀書去...
phanton wrote:對方如果不2~3不到,才會開拘票把人抓來...(恕刪) 民事賠償開甚麼拘票? 黑白講!對方沒來就是一造辯論判決而已.拿到判決筆錄和確定證明書就是去國稅局再花個500元查他的財產所得.看是有不動產?存款?股票?薪資?會這樣擺爛.我想他是不會有不動產讓你封啦.存款應該也都提光了.股票機會更渺茫.比較有機會就薪資和他的車(動產).看他薪資是不是車行發的.如果是就執行扣薪扣他每月1/3.(但他如果換間車行或變個體戶你就沒轍了)動產的話就看那台計程車是不是他的.是的話就執行想辦法抓車.自己不行就花錢找代辦業者.到時候拍賣分配再把這些費用全報進去.到時候他沒營利工具想跟你談和解就不用客氣了這種爛人要給他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