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隔熱紙的問題先擺一邊,先把警察行使權不要備受質疑,若警察還不知道用槍時機,難道民眾就知道?警察可是有受過訓的,民眾有嗎?再說警察若對空鳴槍警告,歹徒若不理會代表自身放棄權利,那警察就可以對歹徒開槍制伏,因為歹徒有可能危害其它民眾的權利,看看幾次宮廟鬥毆,警察掏槍完全沒在怕的,非要警察對空嗚槍才心不甘情不願的離開,台灣是民主國家不是民粹國家,在這樣下去跟中共有啥差別?
大燈也可以管一下也許有人貼了是為了防被閃瞎不過台灣這類問題最大應該還是執行力(率)不在法律怎樣紅燈右轉、危停,真的被罰的應該不到一成警察人數不足是造成這問題的原因之一警察薪水其實不低,月薪不到五萬的其實可以考慮去考考立法就是治標不治本而以路上就是一堆改的亂七八糟的車有辦法過驗車真的該改的是執行力,這個不提高點,立什麼法台灣人都不會怕
ChristopherK wrote:正確不正確使用汽車...(恕刪) 沒辦法,台灣人眼睛夜視能力世界第一,台灣的太陽也世界第一熱,每個都名人出門怕被看日本,歐洲,美國,大陸,幾乎都明定前檔與前窗隔熱紙透光率不得低於70%另外,在夜間台灣路燈真的太亮了,密度高,亮度也高! 衍伸出低透光率前檔夜間行駛可見度高的錯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