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從 警察杯杯 的角度去想,就不會忿忿不平了...要知道現在社會上 有一部分的人 已經被養成刁民了...所以你舉發的事證(影片、照片),必須是「無可辯駁的」,警察才方便做事...要不 警察豈不是 挖坑給自己跳?只要"完整"拍到 低頭 看手機(例如從側面拍),就會成立的...
說到這裡, 停紅綠燈玩智慧型手錶要不要罰?只看手錶時間要不要罰?只是看手機時間要不要罰? 要不要乾脆禁止看手錶手機等裝置?汽車也是, 貼這麼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一直在玩手機? 要不要修法規?免持聽筒要不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