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er95475 wrote:大家好本魯剛好從事...(恕刪) 只有台灣這種落後國家才會做這種事中國改裝已快要更完善了 只有台灣一值倒退 什麼時候台灣才能進步台灣沒救了 就只會拿一些快50年代的舊資料 交通部多久都沒更新
光是靠驗車基本上無法改變現在過分改裝擾人燈光的車輛應該由員警在巡邏時在路上稽查,基本上LED跟HID合不合法在夜間還是蠻容易辨識的就算不合法,只要不刺眼不擾人那都沒差,最討厭的是打鳥刺眼那種,應該當場開罰拍照舉發並且由監理站驗車改正才對,最好連霧燈當大燈用的也一併開罰
傲小風 wrote:有,看得懂的會要求...(恕刪) 既然新G6都可以合法使用LED大燈了為什麼舊款的G6直上卻變違法而且我是連新G6整個頭都換掉也就是說打出去的光型、光線、角度都跟新G6一模一樣那這樣還會有事⋯⋯
名稱都重複 wrote:既然新G6都可以合...(恕刪) 監理站不是看外型是看車型代碼的,每一代車都不一樣,轎車甚至同年份的車還分好幾個等級,都算是不同車型只有登記有HID的車型那一等級才算是合法,不然就算買入門款換大燈也是一樣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