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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可以告訴我高雄的拖吊是不用等幾分鐘的嗎?


被拖就認了吧,要拖吊還要吹哨等待,那要不要請警察請監理所打電話給你,確定你不開走才拖?
停個車 懶的走遠 ,或想省停車費 省事 省時間;罩子一定要放亮~~~到頭來,因小失大 ................. 8o|

開車嘛!
大家去到那兒都一樣~
別遷就到地方去啦~
倫家我~現在嚨馬很乖,很識相.........自己錯在先,都鼻子摸摸去領車 .......不然嘛 就停到遠遠的安全地帶 :-(
經一事 長一智~是吧!!


恕我講個粗俗的台語 -- 要開車 懶扒要按著,要烏別停 全台灣嚨同款 -- 暫停躲拖車 :-|...................很刺激齁
y-che wrote:
又一個眼睛不好的了,...(恕刪)



阿.....自己都說了,你討厭違規的人

但是你今天也違規了不是???今天你的車也還好沒被拖啊

轉角"本來"就不能停車不是嗎???

如果有車子在你停角落的時間出車禍了,誰負責???

違規停車的大大???有車不拖的拖吊車???

被擋到視線的車禍事主雙方???


看來你沒看過基隆的啊

早上(滿早的)就可以開始了

拖吊的速度也一流,也是沒在等那幾分鐘的

快跟特攝戰隊差不多了




現在先不要說違規本身

有點地方倒是想問一下(畢竟大大也沒說清楚)

事件之後,那台車依然沒事???

還是你就走了???

說不定在你沒看到的時候,那台車也被拖了???你沒看到罷了???










最後補上最後一擊(咦???)

我去騎魔姿勢佳找的

有人問了跟你一樣的問題

先貼出重點方便回答



(問)拖吊有沒有規定必須5分鐘的宣導才能拖?



關於車輛被拖吊是否有5分鐘宣導才能拖?

依現行交通警察實務上並無此規定,而是交警到場後車輛停放情形實屬違規狀況,即依法舉發其違規事實<可以只開單而不需拖吊>,另車輛須拖吊時,應播放廣播告知(行政法告知義務),但是實際上拖吊車上廣播音量須超過多少分貝則無規定(所以就算你在車邊你也都聽不到)。

這樣解釋你清楚嗎?



也就是說,等幾分鐘這點是根本不存在的

警察並沒有做啥對你不公平的事




以台北的規定舉例

1.執行拖吊工作,應由拖吊公司人員協助指揮疏導來往車輛,以策安全,並避免妨害

正常交通。



2.對於違規停車車輛非經執勤員警完成填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程序,

不得執行拖吊。



3.開始執行拖吊作業,而違規車輛未被拖吊移動前,如駕駛人已到達現場,應即指揮

停止拖吊,並請車主出示駕駛執照、行車執照,查核無誤後,交付違規人填妥之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責令違規人駛離。如已移動被拖吊車輛,即

不得依駕駛人之請求而於中途放車。違規機車,如已拖吊上拖吊車(卡車),不得

依被拖吊機車駕駛人之請求放車。



4.如被拖吊車輛車身原已有損壞者,應由拖吊公司人員於現場拍照存證,將損壞情形

填載於﹁妨害交通車輛保管通知單﹂內,並由執勤員警簽名或蓋章負責。



5.被拖吊車輛車內如有明顯之值錢物品(以目光可及者為限),應填列於﹁妨害交通車輛

保管通知單﹂內,並由執勤員警簽名或蓋章負責。



6.依序號填製﹁妨害交通車輛保管通知單﹂四聯單,一聯留存,其餘三聯應連同所填

製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第一、第二、第三聯交由拖吊車司機隨車攜

回保管場鍵入電腦。



7.執行拖吊時,應於被拖吊車輛車門四周黏貼封條,載明日期等資料,並由執勤員警

簽名或蓋章後拍照。



8.執行拖吊時應照相存證,並指揮拖吊公司人員在原停車之地面,以有顏色之臘筆書

寫違規被拖吊車之車號,移置之保管場及保管場之電話號碼,字體應工整清晰不得

潦草。



9.執行汽車拖吊時應使用輔助輪(每一輛汽車拖吊車應備一副輔助輪),且均須於違

規現場架設時拍照存證,並由執勤員警於保管單內簽名(不得以蓋章代替),但限

於地形或特殊情形無法使用輔助輪者不在此限。



(五)執勤員警執行拖吊違規停車車輛,應以下列優先拖吊項目、重點拖吊時段及例假日優

先拖吊路段等執行拖吊,但其他違規停車情形有影響交通安全及順暢之虞者,亦得拖

吊之。



1.汽車優先拖吊項目︰

(1)並排及車道上停車。

(2)公車站牌十公尺停車。

(3)消防栓前停車。

(4)人行道(騎樓)停車。

(5)行人穿越道停車。

(6)禁止臨停紅線停車。

(7)路口十公尺內停車。

(8)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者(占用專用車位及其他車種停車位)。

(9)禁停黃線路段停車(巷弄以告發為主,專案性之執法不予限制)。



2.機車優先拖吊項目︰

(1)已設置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騎樓、人行道上停車。

(2)於車道上,妨礙人車通行。

(3)公車站牌,妨礙乘客上下車。

(4)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者(占用專用停車位及其他車種停車

位)。



3.重點拖吊時段:

  (1)紅線及其他重大違停拖吊時間為七時至二十一時(必要時得延長之)。

  (2)禁停黃線拖吊時間為七時至二十時(有附牌依附牌時間)。

  (3)夜市及代客停車拖吊時間為七時至二十三時(必要時得延長之)。



  4.假日(不含未週休星期六下午)拖吊以花市、玉市、︵東︶西門町、博愛特

   區、陽明山公園、車站、木柵動物園、故宮博物院幹道等專案拖吊(如附件)。



(六)執勤員警應指揮拖吊車將所拖吊之違規車輛,妥善移置至停管處核定之保管場,並即

輸入被拖吊車輛資料於電腦檔案中,以利民眾利用拖吊語音查詢系統查詢車輛去向。



(七)領車人未辦妥領車手續,逕自駛離保管場,拖吊公司應以存證信函通知回場補辦手

續。未回場補辦手續之違規案件,由保管場將車輛資料逕送舉發單位依法處理,並影

印一份送停管處及本大隊備查。




但是紅線通常都是24小時的,更不用說路口的吧???

bigp5112 wrote:
阿.....自己都說...(恕刪)


你還真的幫他找勒...這玩意要查還不容易,會到01來的會查不到?
就像我之前PO的,這篇根本就是典型的「討打文」。
他老兄似乎討打的不夠爽,還不斷火上加油勒..

Alumin wrote:
懶扒

請問大大這個是什麼?


bigp5112 wrote:



阿.....自...(恕刪)

沒想到真的找到那麼詳細的資料,太利害囉~~

shyeh wrote:
他老兄似乎討打的不夠爽,還不斷火上加油勒..

看他回文的態度就想到在路上違規被警察欄下來又對警察咆嘯的人~
好像很痛^^
Sluing wrote:請問大大這個是什麼?
陳唐山先生 嘗以文雅的用法~ LP 明示過社會大眾 (LP不是唱片的一種)

有人不懂齁~
許效舜先生扮演的福州伯~以福州腔台語說 : 哩懶趴股來,哇嘎哩貢................(你人趴過來,我跟你說....)

沒耗停車~ 來!! 哇嘎哩貢......




Sluing大..."賢"聊趣味一下
不喜歡來可以不要來
不要這麼勉強自己
人生苦短

交通規則就是定的很清楚...
不要因為別人也錯...但只有自己受罰就抱怨東...抱怨西...又不是小孩子...這樣不對啦...
紅.黃線自有自己的規定...誰叫您要停在那...
就像我10 11 12月三個月下來付了15000的紅單錢...也就是一句...誰要我要違規...這樣簡單的事...不需要發問吧
道德在愛情裡就像汽球一樣,一戳就破。
y-che wrote:
晚上找朋友,停在轉角處(紅線)一直盯著看怕被拖吊,才一閃眼而已,看到戴帽子的人馬上衝出去,車子已經被貼封條了,只差3秒就拖走了


我試著想像這種情形:
當我路邊違規停車找朋友,進到一樓室內隔著玻璃一邊盯著自己的車,一邊跟朋友聊天談事情
就在我「一閃眼」(或者我該翻譯成「一眨眼」?)間,警察已經完成拍照、貼封條、上滑輪等動作了
well,根據我前幾天看的DVD,您碰到的不是警察,您碰到的是G-Girl
因為人類不可能在「一眨眼」間完成這麼多動作
要不然就是您不只「眨眼」


y-che wrote:
其他停在紅線的你就不拖,誇張耶。


當我的胃口只能吃下一個饅頭或一個包子的時候,我不可能把這兩樣都吃下去
一定會挑一樣喜歡的先吃掉

好吧,請問拖吊車一次能拖吊幾台汽車?
一台是吧?
那他拖你汽車的時候,沒去拖別人汽車,有這麼不值得原諒嗎?
另外,您確定那台車沒被拖走?
您不知道他們會互相通報喔?
還是您壓根就希望:警察別來拖我的,先去拖別人的~
不好意思,警察不是聖誕老公公,他不會實現您的願望

還有,已經是成年人了,既然有膽違規就要有肩膀承受!
違規被拖吊還要像小孩子一樣吵著:他也是,為什麼他沒有受到懲罰?
很難看耶!

更何況還在這邊大聲說自己違規,再來罵執法單位不該執法?

我可以告訴你一個案例,看看你想要選擇被拖吊還是選擇這種方式結束:
曾經有個傢伙,車子違規停在轉角人行道上
好死不死,過沒多久之後,一個傢伙在這輛車的後面違規停車,完全擋住去路
第一台車的人回來之後,只等了不到10分鐘,就把那台車砸的稀巴爛

我想,你該慶幸碰到的是警察而不是壞人
更該慶幸當你在跟警察吵著說:為什麼不拖那台車時,後面沒有凶神惡煞在背後放出陣陣寒風

拜託你,長大一點,肩膀是用來扛責任,不是用來給美眉當枕頭的
無尾熊的尤加利樹: http://magic0623.wordpress.com
Magic0623 wrote:
就在我「一閃眼」(或者我該翻譯成「一眨眼」?)間,警察已經完成拍照、貼封條、上滑輪等動作了
...(恕刪)


我想他可能是被閃彈擊中類似CS那種..
依據現實情況可能有暫時失明的發生,可能需要可魯導引...

少說話,不分享,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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