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檢舉違規停車失敗,請問原因是什麼呢?

我是很無聊,看到拼排,我一定檢舉,


medoswj wrote:
真的是很無聊,人家暫...(恕刪)
先前在西子灣有檢舉汽車違規逆向闖紅燈,
不知是我自己漏掉回覆信之類的,
總有股被吃掉的感覺,
有最近在高雄檢舉違規,
失敗率增加,或被刁,或憑空消失的案例嗎?
tcuala wrote:
很想知道是我檢舉的照...(恕刪)


1. 我覺得違停罰太少了。
2. 我覺得檢舉圖片以現今技術太容易變造,希望附加錄影與相關證明,警察應該要現場見證才行。
我個人覺得應該是賓士的原因, 有錢人比較會找管道, 很麻煩.
alexchen321 wrote:
借個版面問一下像這種...(恕刪)


這是台南北門路嗎?
光南對面警察局旁邊一整排人行道機車全部違停,那些警察是人民養來吹冷氣的嗎?
為何不去取締...
無言

tcuala wrote:
很想知道是我檢舉的...(恕刪)


應該有附上承辦員警的姓名電話吧 打去問清楚 不滿意就換去投訴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新增但書規定「民眾得檢舉交通違規,但違規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公路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並自103年8月15日起施行

你用了一張自行加日期的照片上去本來就會被退件,這是合乎行政規範的。

萬一有心人士拍了一張一個月前的照片打印今天的日期呢? 是不是和你的檢舉情形一樣?

所以為了會違反行政程序,只要有疑義的照片不會舉發(說白了,打印也要打的像一點)

萬一該民眾去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被告人也是舉發單位不是檢舉人

萬一舉發有瑕疵舉發單位必需要負行政責任,因此採與不予舉發,不是偷懶。

要檢舉,就必須無懈可擊。
我住台中,也發現違規停車 或是違規行車的事件很多

但是交通警察都沒處理

上面網友竟然說 樓主很閒~ 殊不知到 這些開高級車的人 常把馬路當作自己家

很多次遇到這種雙B車主 開到一半就停車 按他喇叭 竟然吼回來說 等一下會死之類的

希望多一點人檢舉這種人 剛才也去看一下這種app 但是只有在新北市

看來台中應該也要推行這種東西

如果真的是交通號誌 或是標線 設計有問題 就應該主管機關去處理 而不是說 違停的人就有道理~

支持你樓主~
很多違停在機車停車場入口的, 真的很想檢舉 ...
因為有爭議

現在有規定必須七天內檢舉才算數

所以之前聽警廣

請來的員警說:他們現在處理的民眾檢舉案件都是以行車記錄器為主

因為上面㑹有時間(要校正過)

就不會有爭議

下次這種情形

直接打市民專線叫拖車比較貴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