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樓主是當地人大膽推測一下:樓主急著搶車位後站有免費汽車格(可停30分,理論上),黃線也沒有在取締的然後交通隊只會拖吊機車...(反而沒有機車車位)surname1206 wrote:不好意思,我本身算是個公務員= = 樓主負責什麼業務,可以幫忙改善一下車站的規劃嗎?surname1206 wrote:如果今天是有人因此受傷或生命受損呢?套句我們公務員常說(但常沒做到的):給民眾最好的服務與公共設施,如有忽略而有人因此權益受損,那是我們的失責。 真希望公務員平時就是用這種精神在服務人民(而不是只有自己權益受損時)最後,祝樓主申請國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