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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違規可以檢舉?

想太多,反正檢舉完的回覆一定是這樣

"經查詢後該同仁當時正在執行勤務中"
是有病吧!!!
wecotu wrote:
2台警車在路上跑一...(恕刪)

闇曼茶羅 wrote:
這2位員警應該不是在執行任務.
我想只是在巡邏.[因為沒有鳴笛]
有人檢舉過?
這樣檢舉會不會有危險?


挺無聊的
不高興就去檢舉啊
這也要來問網友???????

巡邏不等於值勤??????
恩!!
為何違停不告發?
讓我告訴你,警察會告發違停通常是有嚴重影響他人出入或行駛,或是有民眾檢舉。他們也會體諒民眾錢難賺,除非是重大惡性違規(例如:闖紅燈)。另外,有時候出任務時,除非很緊急案件才會鳴警笛,這點跟119是不太一樣的。
人民要守法,公務員(上班所作所為,代表政府),當然也要守法

『且於開啟警示燈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1. 兩個都要開
2. 緊急

不好意思,我看完各位的意見後,想說從法律方面能否能提供解答。
依據: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 第2點

 警察人員駕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下列規定:
  (一)執行下列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
  1、搶救災難或重大事故,馳往現場。
  2、緝捕現行犯、逃犯。
  3、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不服攔檢稽查,不立即制止,有危害交通安全之虞者。
  4、執行其他緊急任務。
  (二)執行下列非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但不得任意啟用警鳴器:
  1、執行專案勤務、路檢及重點巡邏任務。
  2、維護交通秩序或本身安全。
  3、現場處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行駛路肩或路肩停車。
  5、處理其他事件,必須啟用警示燈者

法律上的「得」為有選擇權,「應」為無選擇權。

所以,假定「警方是在執行任務」,開不開警報器是非必須的。

若有誤,請更正。但小力一些,我怕痛...
抱歉,重複貼文,自刪自刪自刪自刪
個人覺得不管是機車汽車要紅燈右轉是OK,但是連停下來往左邊看一下有沒有車都不願意。
那法規就只能硬性規定不管有沒有車,就通通不許紅燈右轉!


inchfly wrote:
依據: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
...(一)執行下列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

1. 這個規定,法律位階是否高於道安、道處?
2. 當時狀況,是否符合「緊急」任務?
3. 『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沒事就算了,有事,長官可不挺
美月仔 wrote:
為何違停不告發?
讓我告訴你,警察會告發違停通常是有嚴重影響他人出入或行駛,或是有民眾檢舉。

有些固定的違規熱點,警方是習慣性裝死,檢舉再多,都不取締的
台灣的警察連買個便當都會被檢舉了QAQ

幸好已經修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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