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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遇到對方獅子大開口且以刑逼民(對方肇責是車禍主因)

scott1028 wrote:
可致電到交通大隊詢問
沒有規定第一欄或第一當事者就是肇責比例較大
請不要再誤導別人…

歐歐 , 原來如此 , 我一直都誤會了~

smax155 wrote:
耶....

請問一下

就照片看起來 , 汽車的方向是沒有分隔線也沒有任何標示的

然後機車的方向是有雙黃線路口 , 以及 "停" 的標誌

那為什麼大大會覺得自己的方向是幹道???

依規定 有【停】字就是支道

支幹道並不是以有無分向線來劃分...

至於現場有沒劃錯 要問主管單位...
黃色小鸭 wrote:
依規定 有【停】字就是支道
支幹道並不是以有無分向線來劃分...

歐歐 , 原來如此~ , 真是受益良多~

那這樣算來 , 樓主的贏面不少耶 , 可以反過來求償了

KimChen1330 wrote:
哪位議員阿!PO上...(恕刪)


我打個電話問問交通大隊好了


James.M wrote:
根據對方所列出的求...(恕刪)


謝謝大大的建議

我方這邊長輩是先建議先不要自行連絡

由於紅包和禮物都送去三次了(每次都有錄音)

卻還被對方在第一次調解會上當眾譏笑包的金額只有1600太少

在對方還沒認知道自己的錯比較大之前

都是熱臉貼冷屁股...

如果有要再進第三次協調委員會再談吧

當然我會繼續保持冷靜的態度去面對並處理

希望會有好的結果

prestonchen wrote:
以刑逼民這種非故意...(恕刪)


目前看來只有上法院一途....

對方非常強硬

到現在還在污衊

說我在醫院時有跟他們說我開車時有講電話才會撞到

真的是.....有理說不清

還好在被他們家人威脅之後我就全程開錄音了

不然真的難保自身清白
在台灣,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就是看誰比較猛、比較不怕死而己
(什麼閃光紅、黃燈,倒三角、停車再開,都是放屁!)
smax155 wrote:
就照片看起來 , 汽車的方向是沒有分隔線也沒有任何標示的
然後機車的方向是有雙黃線路口 , 以及 "停" 的標誌

我覺得,這是樓主被放在前面的原因

因為,他的方向,路就是比較小條
到達路口時,也不會知道對方(路比較大條)反而是支道

所以,樓主的開車習慣,應該沒有很優...

另,台灣的交通標線常常都是亂劃的(反正多數人也看不懂)


scott1028 wrote:
想請問大家

這有需要開立車禍鑑定報告嘛?

如果有需要我該找哪個單位才有公信力?(雙方皆在桃園)


http://www.judge.gov.taipei/ct.asp?xItem=2820&CtNode=956&mp=117051

http://www.judge.gov.taipei/ct.asp?xItem=3095&ctNode=84662&mp=117051

應該能解決樓主一般的問題。謝謝

scott1028 wrote:
比較想知道這種過失...(恕刪)


就會判幾個月緩刑半年之類
不會關,罰錢了事
有個過失傷害的前科

但!對你往後找工作可能會有影響
要看未來面試的公司
有的人已經工作穩定了或是自己當老闆就沒差了~

如果你打算上法院
你現在可以全程開始錄音
不管是你打給他還是他打給你都錄
將來都有機會做為呈堂證供
wetty wrote:
在台灣,沒有紅綠燈...(恕刪)


擺在第一位沒有什麼原因....

可以打電話到交通大隊問

不要再誤導別人了....

雖然這路口沒有紅綠燈

但地上有停止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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