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x155 wrote:耶....請問一下就照片看起來 , 汽車的方向是沒有分隔線也沒有任何標示的然後機車的方向是有雙黃線路口 , 以及 "停" 的標誌那為什麼大大會覺得自己的方向是幹道??? 依規定 有【停】字就是支道支幹道並不是以有無分向線來劃分...至於現場有沒劃錯 要問主管單位...
James.M wrote:根據對方所列出的求...(恕刪) 謝謝大大的建議我方這邊長輩是先建議先不要自行連絡由於紅包和禮物都送去三次了(每次都有錄音)卻還被對方在第一次調解會上當眾譏笑包的金額只有1600太少在對方還沒認知道自己的錯比較大之前都是熱臉貼冷屁股...如果有要再進第三次協調委員會再談吧當然我會繼續保持冷靜的態度去面對並處理希望會有好的結果
prestonchen wrote:以刑逼民這種非故意...(恕刪) 目前看來只有上法院一途....對方非常強硬到現在還在污衊說我在醫院時有跟他們說我開車時有講電話才會撞到真的是.....有理說不清還好在被他們家人威脅之後我就全程開錄音了不然真的難保自身清白
在台灣,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就是看誰比較猛、比較不怕死而己(什麼閃光紅、黃燈,倒三角、停車再開,都是放屁!)smax155 wrote:就照片看起來 , 汽車的方向是沒有分隔線也沒有任何標示的然後機車的方向是有雙黃線路口 , 以及 "停" 的標誌 我覺得,這是樓主被放在前面的原因因為,他的方向,路就是比較小條到達路口時,也不會知道對方(路比較大條)反而是支道所以,樓主的開車習慣,應該沒有很優...另,台灣的交通標線常常都是亂劃的(反正多數人也看不懂)
scott1028 wrote:想請問大家這有需要開立車禍鑑定報告嘛?如果有需要我該找哪個單位才有公信力?(雙方皆在桃園) http://www.judge.gov.taipei/ct.asp?xItem=2820&CtNode=956&mp=117051http://www.judge.gov.taipei/ct.asp?xItem=3095&ctNode=84662&mp=117051應該能解決樓主一般的問題。謝謝
scott1028 wrote:比較想知道這種過失...(恕刪) 就會判幾個月緩刑半年之類不會關,罰錢了事有個過失傷害的前科但!對你往後找工作可能會有影響要看未來面試的公司有的人已經工作穩定了或是自己當老闆就沒差了~如果你打算上法院你現在可以全程開始錄音不管是你打給他還是他打給你都錄將來都有機會做為呈堂證供